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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停工區(qū)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05-02 13:54 來源:安全管理網

1、 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閉的停工區(qū)時,必須事先排除停工區(qū)內積聚的瓦斯,當瓦斯?jié)舛仍?%以下時,方可繼續(xù)采掘作業(yè)。

2、 排放瓦斯時,應堅持低濃度排放的原則,采用控制風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后的瓦斯?jié)舛炔坏贸^1.5%。

3、 排放瓦斯,其回風流經的路線都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或警戒,停止作業(yè)。當流經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怀^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供電。

4、 已封閉巷道內的瓦斯?jié)舛炔怀^3%時,由水平負責人負責排放,當超過3%時,由水平負責人提出書面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由礦領導現(xiàn)場指揮進行排放,礦山救護隊協(xié)助排放。

5、 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進行,1個生產系統(tǒng)內嚴禁2個瓦斯超限地點同時排放瓦斯。

6、 在開啟局部通風機后,佩戴好自救器的兩名工作人員一前一后行走,逐步撤開封閉區(qū),由外向里逐步加接導風筒。

7、 瓦斯排放中,當瓦斯?jié)舛仍?%以下時,方可進入停工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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