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科長崗位職責
機電科科長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命令、通知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在公司總經理(礦長)及總工的領導下,對全礦工的機電工作進行科學管理,使設備的“四率”水平達到部級標準。
三、負責機修車間及回收庫的管理工作。
四、認真做好全礦機電安全工作,負責制訂防止電氣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檢查,堅決杜絕井下電氣設備失爆。
五、做好全礦機電技術工作,對下井機電設備合理總體規(guī)劃,并督促實施,對保護使用情況,隨時抽查。
六、組織編制全礦機電工作計劃,對全礦機電工作進行總體安排。
七、組織機電檢查及主持召開機電例會,參加全礦每月三次的安全大檢查和每月三次的總公司組織的大檢查。
八、組織機電各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技術考核。
九、組織本業(yè)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嚴格執(zhí)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
十、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種電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處理。
十一、負責大型機電設備的選型設計,確保所選設備與生產能力相匹配,且經濟、安全、技術先進,便于檢修。
十二、對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迅速組織人員保質保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