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yè))
電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yè))
1、司機任職前要經安全操作技術的專門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后,并發(fā)給合格證方準擔任此項工作。
2、司機要熟練掌握電機車的構造、原理、性能,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做到應知應會,行對號開車。
3、接班時,要檢查燈、閘、鈴、換向和操作手把、電機連接裝置,
4、撒砂裝置等部件要靈活,同時要正確填寫電機車運轉日志,雙方同意后方可準交接班。
5、開車時要精力集中,當遇到行人、過道、岔、彎道、兩車相會時要打鈴、減速。當遇到障礙物要停車處理。
6、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向值班人員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想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7、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柄扳到相應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8、開車時不得把頭部、身體探出車外。當途中掉電,要把手把拉回零位,等送電再啟動機車。操作時不許突然加力,防止全壓啟動或燒壞膠木輪。
9、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拖閘起動。
10、行駛時,司機必須經常注意向前瞭望,按信號指令行車,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凡遇特殊地段以及機車錯車時,一定要減速鳴鈴示警。
11、司機離開電車時要切斷電源,扳緊手閘取下手把,但不得關閉車燈。
12、電機車嚴禁乘座人員,發(fā)現(xiàn)有人爬車時,司機要堅決制止。
13、電機車同向單軌行駛時其間距不少于100米,以防追尾事故發(fā)生。
14、做好自主保安和現(xiàn)場安全確認“手指口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