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修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yè))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5-08-04 11:16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電纜修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yè))
1、電纜修理工必須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電纜修理工必須持合格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3、電纜修理工負責對橡套電纜的修理、真空干燥、浸水耐壓試驗及領取、發(fā)放、保管、回收登記等工作。
4、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后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5、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后,必須進行檢查、干燥處理,經(jīng)浸水試驗合格后,方可發(fā)放使用。沒有經(jīng)過檢查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6、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號,并更改賬卡和圖板上的數(shù)據(jù)。
7、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填寫試驗單,由電纜管理組簽發(fā)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8、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