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jiān)總局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內(nèi)容是什么?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5-10-02 00:00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題目信息:
國家安監(jiān)總局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內(nèi)容是什么?
答:(1)禁止煤礦無證無照、證照不全、證照暫扣等非法生產(chǎn)建設行為。(2)禁止核準建設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和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項目。(3)禁止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瓦斯抽采未達標區(qū)域進行采掘活動。(4)禁止在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5)禁止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經(jīng)防突能力評估擅自組織生產(chǎn)。(6)禁止礦井瓦斯超限作業(yè)。(7)禁止擅自降低礦井瓦斯等級。(8)禁止礦井在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采掘活動。(9)禁止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yè)。(10)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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