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部)長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
通風科(部)長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對“一通三防”工作負直接責任。
2、參加、組織各種會議,對“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xié)調工作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
3、組織制定通風、瓦斯抽采、防突、防滅火等工程計劃,并督促檢查。
4、負責煤礦“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編制、預測驗證、抽采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5、制定本部(科)各崗位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6、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需要,平衡解決所需人、財、物。
7、制定有關強化“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規(guī)程組織作業(yè),檢查并督促整改隱患。
8、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一通三防”事故追查,開展案例宣傳教育。
9、推廣應用“一通三防”、防突措施、預測驗證、抽采裝備、新技術,開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煤礦防突出、預測驗證、抽采工作水平。
10、對“一通三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
11、負責安排并及時進行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可靠。
12、定期組織開展“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制度、技術檔案。
13、采取措施保證煤礦測塵、測風、測瓦斯的準確、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