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前探鉆孔防止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
打前探鉆孔防止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
【規(guī)程條文】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瓦斯或者二氧化碳噴出的煤(巖)層,開采前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一)打前探鉆孔或者抽排鉆孔。
(二)加大噴出危險區(qū)域的風量。
(三)將噴出的瓦斯或者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風巷或者抽采瓦斯管路。
【執(zhí)行說明】在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危險的煤(巖)層中掘進巷道時,必須按下列方法施工前探鉆孔,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一)掘鑿巖石井巷前方的煤層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危險時,應向煤層施工前探鉆孔,并始終保持鉆孔超前工作面沿井巷中心線方向的投影距離不得小于5m,前探鉆孔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
(二)在有巖石裂隙、溶洞或破壞帶并具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危險的巖層中掘進巷道時,應至少施工2個直徑不應小于75mm的前探鉆孔,并始終保持鉆孔超前工作面的投影距離不小于5m。
在巖層中掘進巷道時,其上、下鄰近煤層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危險,應向鄰近煤層施工前探鉆孔,掌握煤(巖)層間距和構造、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情況。
(三)在有瓦斯與二氧化碳噴出危險的煤層中掘進時,應向掘進工作面前方施工前探鉆孔,并始終保持鉆孔超前工作面沿掘進方向的投影距離不得小于5m,前探鉆孔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
(四)施工前探鉆孔后,發(fā)現(xiàn)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量較大時,應增加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鉆孔,并將排放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風巷或者抽采瓦斯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