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社會實踐之行——法律人的擔當
作者:中國礦業(yè)大學法律援助中心
2017-07-11 23:55
來源:中國礦業(yè)大學法律援助中心
今天是夏令營的第二天,我們來到南京市鐵路運輸法院,我們旁聽了一場案件開庭審訊。通過這場關(guān)于假冒商標案審訊的過程,使我初步的了解國家公檢法司部門的運作。審訊中,當事人對案情進行了反思,這一行為不僅可以讓他從輕量刑,還讓我們意識到法律重要的教育作用,通過對自身的反省重新認識自己,對自己進行重新定位。,這一過程中,是刑罰不能取代的。下午,來到浦口法律服務(wù)中心,在這里我們與從事法援工作的職業(yè)律師進行了交流,認識到律師在工作中的困難性和職業(yè)性,這也是法律人在踐行正義的道路上無法跳過的一步,是社會最根本的正義。之后,我們來到了穆金榮法律調(diào)解中心,面對各種復雜的社會矛盾,法律人如何運用相關(guān)知識和人性化的化解大大小小的矛盾。然而有些事無法單純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更需要社會道德的覺醒和禮法的教育。法律是保護權(quán)利的最后底線,在堅守這條底線的同時還有更多的問題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