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機隊機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鉆機隊機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鉆機隊機長協助隊長及分管副隊長負責本機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本機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本機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參與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機組生產及安全情況。對分管機組的安全和生產全面負責。是本機組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3、負責本機組安全質量標準化、鉆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執(zhí)行、監(jiān)督和落實。
4、負責抓好現場管理,強化安全過程控制,嚴格落實“手指口述”,杜絕“三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正確使用安全設施,確保安全生產。
5、負責本機組員工的業(yè)務學習以及安全活動的召集工作,抓好本機組安全生產。
6、接受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7、負責督促本機組員工正確穿戴勞保用品,檢查員工按章操作情況,發(fā)現違章及時制止和糾正。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參與本機組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工作。
9、負責對本機組員工的安全生產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管理和考核。
考核標準:
1、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2、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按照礦相關制度給予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機組內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負管理責任。
4、本機組內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設備,負管理責任。
5、未按規(guī)定組織考核本機組范圍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各項管理制度,負管理責任。
6、本機組范圍內特種作業(yè)人員不持證上崗或安排無上崗資格的人員作業(yè)的,負管理責任。
7、本機組范圍內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按照公司、礦相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8、本機組范圍內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服從搶險指揮部指揮,不參與搶救,按照相關制度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