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部機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產品銷售部機修工負責本部門翻罐籠、給煤機、皮帶機、電機、皮帶、衡器等所有設備的安全運轉和檢修工作,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持證上崗。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2、接受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3、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熟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及時參與處理。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匯報。
5、熟知承包范圍內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現場設備運轉狀態(tài),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6、掌握設備運行狀態(tài),根據檢修計劃或檢修圖表認真進行檢修,提高檢修質量,認真填寫檢修日志,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7、負責翻罐籠、給煤機、皮帶機、電機、皮帶、衡器每天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檢修時間不少于2小時。每天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固定設備安全保護設施必須進行一次(或多次)動作靈活性試驗,確保靈活可靠,并作詳細記錄。
8、大型設備安裝、檢修要按照專項措施進行施工,作業(yè)前要認真學習施工安全措施,保證按時、保質完成安裝、檢修工作。
9、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考核標準:
1、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或者操作規(guī)程的,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2、違章、冒險作業(yè)的,按照礦相關制度給予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按照礦相關制度給予處理。
4、因個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或造成非人身事故的,個人負直接責任,按照礦相關制度給予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