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煤礦有限公司煤倉放斗工安全生產(chǎn)承諾書
作為一名煤倉放斗工,為做好安全生產(chǎn)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我鄭重向生產(chǎn)礦長承諾:
一、煤倉放斗人員在放斗之前通知采場皮帶司機,做到和采場人員聯(lián)系好后,再放斗出煤(矸)。
二、放斗出煤運輸巷道前后10米范圍保持干凈,運輸巷道內沒有浮渣和雜物。
三、放煤(矸)時,放入運輸車里的煤(矸)不超過車上沿0.2m,保證斗外不掉礦渣;掉入運輸巷道的礦渣,保證下班后清理干凈。
四、放煤(矸)時,保證站在漏斗的兩側,不站在漏斗對面,保護好自身安全。
五、煤倉堵塞后,積極想辦法用長把工具處理,確實處理不了時向領導匯報,領導安排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處理。
六、積極參加班前會和礦組織的各種會議。
七、保證做到班前班中不喝酒,喝酒不入井。
八、不私拿財物,不私拿雷管和炸藥。
九、承諾期間,誠實守信,說到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fā)生生產(chǎn)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礦的經(jīng)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承諾期限:自我在XX縣煤礦公司工作期間承諾有效。
承諾對象(班長簽字手?。?/p>
承諾人(煤倉放斗工簽字手印):
承諾時間: 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