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安全法律法規(guī),基建科副科長全面協助科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熟練掌握人事工作。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三條基建科副科長切實履行8項安全工作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守安全紅線意識,在組織開展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2、落實“安全到崗”,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提高員工素質,規(guī)范員工行為,控制零敲碎打事故。
3、負責組織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科長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各級安全制度和員工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實、考核工作。
4、必須做到與科員同上同下,及時排除隱患,靠前指揮,嚴格按規(guī)程措施及質量標準開展工作。
5、負責安全管理和操作標準的落實工作,并及時向科長反饋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處理結果。
6、發(fā)現“三違”及時制止,發(fā)生事故時,做好事故搶救工作,并積極配合安監(jiān)部門追查處理;并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分析工作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7、努力提高辦公材料利用率,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生產成本。
8、配合正職工作,充分利用工時,完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
第四條基建科副科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基建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基建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