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裝巖(煤)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沖洗巷道頂幫。
(二)裝巖(煤)機上必須有照明裝置。
【解讀】本條是關(guān)于使用裝巖(煤)機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在煤(巖)巷道掘進施工中,由于打眼爆破和裝巖工作會產(chǎn)生大量煤(巖),煤塵達到一定濃度(一般為45~2000g/m3空氣中)遇火源能發(fā)生爆炸,長期吸入巖塵可患塵肺病。因此,要求裝煤(巖)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沖洗巷道頂幫,其目的是灑水降塵防止煤(巖)塵飛揚,另外對沉落在巷道頂幫的加以沖洗,因為沉落的煤塵也可參與爆炸,使事故擴大。
1979年3月13日,某礦-400m水平煤掘巷道施工,裝巖前未對煤堆進行灑水和沖洗巷道頂幫,在裝巖過程中雜散電流引起殘炮爆炸進而引起煤塵爆炸,造成死亡17人,重傷2人的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