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同時保證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同時保證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推進進度必須同時滿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當防突措施無效時,不論措施孔還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只有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進行采掘作業(yè)。
【解讀】本條是關于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結果的規(guī)定。
根據實測資料,煤巷前方的壓力集中帶一般從工作面前方5~6m處開始,距工作面5m之內,一般處于卸壓狀態(tài),卸壓帶有阻擋產生煤與瓦斯突出的作用,為沖孔、打鉆等施工提供完全屏障。采煤工作面前方的壓力集中帶一般從工作面前方1~3m處開始,距工作面1~3m之內的煤層處于卸壓狀態(tài),具有阻擋煤與瓦斯突出發(fā)生的作用,為打鉆等作業(yè)提供安全屏障。為安全起見,采煤工作面允許的推進進度必須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跟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掘進工作面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掘進工作面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經措施效果檢驗無效,表明該工作面突出因素并未消除,還有突出危險,如果不采取補救措施就直接進行采掘作用,就有可能發(fā)生突出,導致事故。在采掘工作面防突出措施無效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直到措施有效后,方能采用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工作。突出礦井技術人員,一旦確認防突措施無效,應該分析其原因,是選用的防突措施不適合本礦實際還是選用的對數不對?是施工質量不好還是其他什么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選用適合本礦的防突措施和相關參數,嚴格保證措施的施工質量,不能冒險從事采掘工作,避免突出發(fā)生。
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方法,分以下幾種情況:
1.石門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⑴檢驗參數為鉆屑量和瓦斯解吸指標。
⑵檢驗孔孔數為4個,其中一個在中間(應位于措施孔中間),其他3個孔分別在石門上部和兩側,并終孔位置應位于措施孔邊緣線上,如圖2-4-4(a)所示。
?、菣z驗指標小于突出臨界值,認為措施有效,反之認為措施無效,仍須采取措施。
?、忍顚懶Ч麢z驗單(表2-4-13),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2.煤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艡z驗參數可選取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R值、鉆屑瓦斯解吸指標(Smax、△h2或K1)或其他經驗證有效的參數(如鉆屑溫度、煤體溫度、炮后瓦斯涌出量等)。
?、茩z驗孔深應小于或等于措施孔深,并布置在兩措施孔之間,如圖2-4-4(b)所示。
?、菣z驗測出的指標小于突出臨界值,措施有效。反之,措施無效。
?、犬敊z驗認為措施無效時,不論措施孔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須采取防突補充措施,并再進行效果檢驗,直到檢驗措施有鏟后,方可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施工。
?、蓱詸z驗孔投影孔深作為超前距離底線。
⑹填寫效果檢驗單(表2-4-13),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3.采煤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方法與要求:
檢驗參數的選?。恒@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鉆屑瓦斯解吸指標(Smax、△h2或K1)或其他經驗有效的參數。
⑵檢驗孔應打在措施中間,孔深等于措施孔。
?、菣z驗指標小于該煤層突出臨界值時,措施有效,反之無效。
⑷經檢驗認為無鏟,必須采取補充措施,并再經檢驗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保護措施進行施工,并留有不小于2m超前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