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副科長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2-21 21:40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地質副科長崗位責任制
1、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礦及集團公司等上級部門的各種規(guī)程、規(guī)定和要求。
3、負責制定地質防治水工作年、季、月度計劃,并督促落實,進行定期檢查。
4、深入現場,掌握全礦井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質及水文情況,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地質防治水技術問題。
5、參加“三級地質保障”會議、“防治水例會”、“地測周例會”,總結和布置本專業(yè)的各項工作。
6、負責地質報告、地質圖紙資料的編制與審查工作。
7、負責審查采掘地質說明書、“三量”報表及其它向上級和有關單位提供的地質防治水圖紙、資料。
8、參加礦井的采掘設計和會審工作,嚴把安全關。
9、負責落實地質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10、積極引進與推廣高新技術和先進的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地質防治水隊伍技術水平和業(yè)務工作能力。
11、組織地質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搞好地質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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