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喜平:廉潔文化建設管見
廉潔文化是廉潔制度的基礎和靈魂,廉潔制度是廉潔文化的載體和保證。如何把廉潔文化建設與反腐敗的制度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fā)揮廉潔文化的基礎性作用,同時發(fā)揮廉潔制度的保障性作用,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探索和實踐的新課題。
建設廉潔文化應當要重視吸納廉潔文化普適性的價值觀念和廉潔理念于制度變遷、制度調(diào)整和制度創(chuàng)新之中,使廉潔制度在引導個人的行為上更好地發(fā)揮積極作用。同理,具有高度文化認同的制度才具有生命力,認知的和諧一致,至關重要,否則制度的執(zhí)行會受阻,難以落實。
建設廉潔文化應當體現(xiàn)制度強制性。制度建設的目的在于應用,就是讓人們按規(guī)矩辦事,做到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從某種意義上說,有法不依比無法可依更可怕,因為它更易破壞其權威性和尊嚴。廉潔制度建構過程中要強化剛性,要防止用誘致性廉潔制度代替強制性廉潔制度。強化廉潔制度建設和法治建設,使廉潔文化建設具有制度保證。
建設廉潔文化應當強化制度科學性。在制度環(huán)境既定的條件下,彼此適應的整體廉潔制度安排對于提高廉潔績效、促進廉潔文化有序,至關重要。要把廉潔制度供給作為一個統(tǒng)一的整體,嚴格廉潔制度的制定和科學設計,并選擇最佳供給時機,使多種廉潔制度手段為達到多個目的而配套使用。要與時俱進,修改、健全完善制度體系,使其更加科學合理,使廉潔文化始終保持常態(tài)。
建設廉潔文化應當提高制度實效性。一個健全、完善的反腐敗制度,可以起到有效約束和規(guī)范廉潔文化建設作用。相反,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規(guī)范,就達不到約束權力運行的效果。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為體制創(chuàng)新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