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義:嫉惡如仇,鐵面冰心
包拯,字希仁,宋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少年時,包拯就勤奮好學(xué),“不為戲狎”;成年后,他十分注意砥礪名節(jié),立志做一個有所作為和情操高尚的人。宋仁宗天圣五年,未到而立之年的包拯就中了進(jìn)士甲科,被任命為大理寺評事,出知建昌、天長縣,累遷端州知州、監(jiān)察御史、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卒于樞密副使。他為官二十多年,嚴(yán)于律己,以鐵面無私,執(zhí)法不避親黨著稱,是北宋時期最有影響的一位清官,贏得了歷代官民的敬重。
生活在朝政腐敗、賄賂公行時代的包拯,卻十分講求為官清廉,即使稍不檢點的行為,也不能為他所容。包拯在做御史中丞時,曾連續(xù)彈劾了兩位三司使----張方平和宋祁,他們在朝廷是很有影響的人物。張方平在執(zhí)掌三司使大權(quán)時,有一個開酒坊的富翁劉保衡,因拖欠官府小麥,折合一百多萬錢,借貸無著,只有變賣家產(chǎn),以償債務(wù)。這時,張方平便廉價收購了劉家的宅院。這樁不名譽(yù)的事被包拯知道后,上奏仁宗,罷免了他的三司使職務(wù),貶為滁州知州。新任三司使宋祁,上任前在四川做知州,那時名聲就不好,他終日游宴,生活異常豪奢。他代張方平出任三司使不久,就在包拯等臺諫官員的一片“交劾”聲中,被貶為鄭州知州。宋仁宗在連罷兩任三司使后,深感需要由一個能廉潔自律的人執(zhí)掌三司。經(jīng)過一番權(quán)衡,他決定讓包拯以樞密直學(xué)士的身份代理三司使。可是,“命下之日,外議喧然”,許多大臣都不理解,以為這樣會有“取而代之”之嫌,就連曾經(jīng)極力舉薦過包拯的歐陽修,也認(rèn)為包拯這種做法有“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的味道,是“罰已重矣,又貪其富”,做得太過分了。然而,包拯并未因此退卻,他毅然接受了這一新的任命。且一改舊制,使“民得無擾”,旋被正式任命為三司使。后官拜樞密副使,再遷禮部侍郎,但辭而不受。
包拯為人,“天姿峭直”,從不會裝出一副假惺惺的面孔取悅于人。他嫉惡如仇,執(zhí)法不避親黨,所有故舊、親朋的請托,都被他一概拒絕。他更珍視自身的廉潔,雖貴為朝廷重臣,“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他最痛恨貪贓枉法的人,曾作遺囑道:“后世子孫中若有做官的犯了贓罪,生前不得讓其進(jìn)家門,死后也不許葬入包家的墳地。如不遵守我的遺訓(xùn),就不能算我的子孫。”
包拯死后,包公的形象在戲劇舞臺上大放光彩,歷久不衰,其中雖也有不少夸張的成份,但他一生的功績和建樹是不可磨滅的。至今,安徽合肥的包公祠里,還有一幅對聯(lián),稱頌他的美德:
照耀千秋,念當(dāng)年鐵面冰心,建讜言不希后福;
聞風(fēng)百世,至今日婦人孺子,頌清官只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