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煤厚制度
探煤厚制度
探煤厚工作是計算工作面回采率及指導采掘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為了及時準確掌握工作面煤層厚度變化情況,確保探煤厚數據準確可靠,為儲量管理和工作面回采率的制度與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據,制定本制度。
1.通防工區(qū)物探隊配備專門探煤厚人員,負責3層煤采掘工作面煤厚探測工作。
2.采掘工作面要有專用的探煤厚原始記錄薄,一面(一迎頭)一本,工作面回采及巷道結束后妥善保存。
3.回采工作面內探測點距不超過20m×20m,掘進工作面不大于30m探測一次。地質構造或兩測點間煤厚變化超過0.5m時,適當加密探測點。
4.在掘進、回采過程中,如遇地質構造、煤厚突變等情況,施工單位應及時與物探隊聯系,以便及時安排探測工作。
5.探測時,鉆桿應盡量與煤層層理面垂直,必須測量探煤點位置(以導線點為基準)、煤層頂底板位置、巖性及傾角,夾矸厚度,煤層總厚度等。
6.探測小組每次探測后現場完成原始記錄,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清晰,描述完整,由探測小組負責人審核無誤后簽字建檔。
7.地質技術員要不定期檢查探煤厚鉆孔質量,發(fā)現探煤厚人員弄虛作假一次,罰物探隊負責人100元,其它責任人每人50元。探煤厚鉆孔合格率小于90%或孔距超過規(guī)定的扣探煤厚人員每人每處50元。
8.各工區(qū)應為探測小組提供探測條件,保證電煤鉆性能完好,運行可靠,隨時能夠探煤厚。掘進巷道電纜長度不能少于100米,回采工作面不少于200米。如發(fā)現電煤鉆不完好,不能正常使用,罰責任人50元。
9.探測小組探煤厚時要提前一天與工區(qū)聯系好,在現場作業(yè)時要相互配合,按章作業(yè)。綜放工作面原則上只能在檢修班探測煤厚。
10.綜放面每次探測后,探測小組應及時繪制出工作面探煤線地質剖面圖,經物探隊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向地測科、綜采工區(qū)及有關業(yè)務部門、分管領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