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紅頭文件”亂象凸顯權力“越位”
“紅頭文件”亂象凸顯權力“越位”
9月18日,湖北省宜昌市衛(wèi)計委網(wǎng)站掛出一封《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這份加蓋了8個單位公章的紅頭文件,呼吁公職人員生二孩,“年輕的同志要從我做起,年老的同志要教育和督促自己的子女”。(9月23日 新華網(wǎng))
作為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外的,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的行政規(guī)范文件,紅頭文件是我們處事的依據(jù),是政府聯(lián)系群眾的橋梁。長期以來,紅頭文件代表政策指向,是權威的更是嚴肅的。如果在施政過程中想發(fā)就發(fā),濫用紅頭文件,其行政部門權威性就會大打折扣。提高生育意愿的方式有很多,但以紅頭文件的形式發(fā)布已經(jīng)凸顯出背后權力的“越位”。
權力都有其使用的邊界,一旦越過這個邊界,即便其“作為”的目的和初衷是良好的,也屬“越位”。可是,一些政府部門在權力使用時,卻根本沒有顧及到這一點,以為權力是通吃的。例如,發(fā)紅頭文件批評機關食堂飯菜中肉少,發(fā)紅頭文件“賣水泥,賣瓷磚”,發(fā)紅頭文件下達抽煙,賣煙任務,有的甚至發(fā)紅頭文件 “獨家指定”必須購置其“朋友”所賣設備……。權力出現(xiàn)了越界與擴張,紅頭就發(fā)生了“錯位”,不但損害百姓利益,擾亂社會秩序,消弭法律權威,更蠶食著公權的公信力。
由于我國沒有關于“紅頭文件”管理的具體法律法規(guī),“紅頭文件”的制定狀況混亂。由此發(fā)出的紅頭文件極易演變成一場運動,更多的時候會被看成行政部門的一場秀,很多時候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收效甚微。其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就指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fā)展戰(zhàn)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二孩政策全面放開的修飾詞是“可”,而非鼓勵,地方出紅頭文件鼓勵生育二孩不僅曲解國家政策更是濫用權力。如此八個紅章的奇葩“紅頭文件”從表面上看是一些地方部門在“紅頭文件”其制訂、下發(fā)中有失規(guī)范,其實反映了一些地方法治精神缺失、人治大于法治的尷尬現(xiàn)實。
法治的要義無非是兩點:一是約束政府權力;二是維護公民權利。整治“紅頭文件”亂象既是對公眾負責,也是對黨政機關自身負責。那如何規(guī)范紅頭文件,讓其回歸規(guī)范性文件的本位?一方面,需要厘清權力的邊界,正確利用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廣泛征求民眾意見;另一方面,更需要強調對權力的問責,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制約,嚴格把好審核關卡。因此,必須強調權責對稱,對權力的亂作為進行糾錯和問責,如此對權力才能產生真正的敬畏,才能逐漸懂得、學會謹慎。
“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好會造福百姓,聲名遠揚,而權力的脫韁則會釀造苦果,傷及自身。使用權力時需謹記其邊界,并且有真實的具體的懲戒作為兜底,權力在使用或者想揮霍其公信力時,才會有所忌憚,只有拉緊韁繩,管住權力,才能拆除 “紅頭文件”濫發(fā)濫用溫床,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琥珀)
姓名: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