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礦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太平礦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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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完善政府、工會、企業(yè)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精神,近日,在太平礦四樓會議室,該礦職工方首席代表與行政方首席代表莊重地簽訂了《太平煤礦2018年工資集體協議》。這意味著該礦依法落實黨的深化企業(yè)工資制度改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保障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實現現代企業(yè)民主管理模式又向前邁出了一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和《四川省企業(yè)工資集體協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該礦工會代表職工方于6月6日向該礦行政方發(fā)出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政方接到要約書后,向工會方回復了應約書,表示同意工會提出的協商時間及地點,并同意提出的協商內容。協商會上,雙方代表對職工人均工資增幅、本年度工資制度、職工工資支付方式等與職工工資分配相關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認真的論證,在互相尊重平等協商互相諒解的基礎上,得出協商結果。協商結果在礦工會八屆十六次職工代表大會上審議通過,7月5日,該礦職工方首席代表與行政方首席代表在《工資集體協議》上簽字蓋章。
通過《工資集體協議》的簽訂,切實保障了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提高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保持企業(yè)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谷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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