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斜巷處理車輛掉道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平巷車輛掉道時,先把掉道的車輛與列車(或電機車)摘鉤脫開,給掉道車輛留出作業(yè)空間。同時要把其它車輛用木楔掩住打牢,以防車輛自滑。
2.平巷車輛掉道時,車輛兩端60m,(機車的制動距離40米)必須有專人設警戒,防止追尾撞車事故的發(fā)生。
3.斜巷處理掉道時距防跑車裝置較近時,必須將防跑車裝置鎖牢,防止防跑車裝置或擋車欄落下傷人。
4.在有架線地點處理掉道時,應先停電防止造成觸電事故。
5. 機車、車輛發(fā)生掉道后,必須立即停止運行,以防事故擴大,待機車、車輛停穩(wěn)后,采取措施。
6.處理裝有材料、設備等車輛時,必須檢查車輛的捆綁是否牢靠,影響復軌作業(yè)的物料必須先卸車后再按程序復軌。
7.罐籠內及附近5m內使用工具時,要用合格的保險繩栓好,保證使用工具不與手脫離;使用墊木等物品時也必須用繩子栓牢固等方法,防止井筒墜物。
六、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按嚴重違章處理
1.現(xiàn)場負責人在處理掉道復軌時,人員配備不得少于4人(平巷空車掉道配備不得少于2人)。
2.用鋼管、方木等物做杠桿處理掉道時,嚴禁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到杠桿的下方。
3.如果掉道距軌道較遠,必須分次向軌道上上道,嚴禁強拉硬拽。
4.斜巷處理掉道時,斜巷上平臺必須將阻車器、擋車欄全部關閉,上、下平臺留人看守,禁止其他人員通行。
5.在斜坡上處理掉道時,嚴禁摘鉤,嚴禁松繩,處理順序應由上向下;暫時不處理的車要用鋼絲繩或錨鏈固定在軌道上,抬掉道車時,人員嚴禁站在車輛的下方。特殊情況需站立在兩幫或下方的必須由現(xiàn)場負責人采取安全措施方可站立。
6.在斜坡清理掉道側翻重車裝卸物料時,裝卸人員不得站在物料車的下方及車上,且物料車的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
7.任何地方處理任何事故時,嚴禁拋、甩工具。
9.本管理辦法至下達之日起執(zhí)行,最終解釋權歸機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