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射砼支護技術(shù)標準
噴射砼支護技術(shù)標準
1.3.1噴射砼工程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的質(zhì)量,以及配合比例和噴射砼工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噴射砼配合比(水泥:砂子:石子)為:1:2:2。
1.3.2清除受噴面的活矸和巖渣、堆積物,挖基深100mm的基槽,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對遇水易潮解,泥化的煤巖層,應用壓風清掃巖面。
1.3.3按質(zhì)量標準化要求吊掛管線、牌板,防止管線被噴在巷道內(nèi)。
1.3.4噴射砼前,要提前埋設控制噴射厚度的標志和檢厚點,每個檢測點的頂板及兩幫都必須埋設控制噴射厚度的標志,檢測點每間隔20m留設一個。
1.3.5一次噴射砼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復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
1.3.6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噴補平整,然后再正常噴射。
1.3.7噴射工作結(jié)束后,噴層在7天以內(nèi),每班灑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灑水一次,持續(xù)保養(yǎng)28天。
1.3.8噴射砼的骨料應在地面拌勻。
1.3.9定期進行砼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1.3.10砼噴層厚度不小于設計90%。
1.3.11由施工隊負責每28天做一組砼試塊(每組5塊)送檢,并及時提交砼強度試驗報告,其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