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東煤礦:抓安全就是要敢于“動真格”
糯東煤礦針對個別生產單位在抓安全的過程中,始終沒有擺正“安全”與“生產”的位置,受短期經濟利益的驅使,輕安全、重生產的現象仍然存在。
這些現象具體表現為:個別員工、干部、安監(jiān)人員安全觀念淡薄、安全意識不強,在他們的心目中,搞煤礦不違章就別想出煤;個別領導對生產上的積極分子、安全上的危險分子的違章行為包庇遷就,他們片面地認為,沒有他們就出不了煤、進不了尺,使這些違章人員的氣焰更加囂張,從而在生產作業(yè)當中更加膽大妄為、目中無人;個別安監(jiān)人員對生產骨干尤其是管理人員一級的違章行為不敢碰硬、怕得罪人、怕打擊報復,即使敢于碰硬,也只是以罰代管、開一張罰款單了事。而這些管理人員一級的違章人員挨了罰以后,要么就找領導說情,減輕或者免除了處罰,要么就在公款中“報銷”,自己卻絲毫無損。那么,針對上述這些問題,我們怎樣去加以克服和糾正、從而更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呢?
筆者認為,首先,我們的干部和員工要加強對煤礦各項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進一步轉變觀念,牢固樹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其次,我們在加強完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在于落實,不要讓制度形成擺設,在執(zhí)行過程中應該公平、公正、一視成仁;最關鍵的一點,在安全執(zhí)法過程中,我們應該象南陽公司一樣,敢于碰硬、敢于“動真格”,要讓那些吃了“豹子膽”的違章分子在政治上丟位子,在經濟上丟票子,在輿論上丟面子,讓違章行為無藏身之地。 (劉敏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