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配件管理工作,提高配件備用質量,確保設備維修質量和縮短維修時間,并結合我礦配件管理要求,特制定配件管理制度如下:
1、機械設備的易損常壞件,倉庫必須有備用件,以備隨時更換,但備用不得超限,避免設備機型淘汰而報廢。
2、短缺及有加工周期的配件,隊組應及時上報計劃,上報時標明規(guī)格型號和廠家、產品及質量要求,并要求配件何時到貨領用。
3、配件到貨后,及時到物資服務中心領用,領用配件時,要有技術人員或有關人員檢驗配件尺寸、數(shù)據(jù)參數(shù)和相關要求,是否與所需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告知物資服務中心進行更換。
4、在配件領出后,對于易損、易上銹的配件,要及時注意保護,加保護層,或涂防腐蝕油。
5、配件在倉庫管理過程中,做到帳、卡、物相符,標明用途,且要標明何種機型設備,生產廠家,倉庫管理員做到心中清楚。
6、配件在存放中,要堅持做到常查、常看、細心保管。
7、發(fā)放配件要有相關人員鑒定,設備檢修須更換原配件時,要寫出領料單據(jù),單位負責人簽字審批后,方可領用。
8、貴重或特殊配件是否更換要進行鑒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9、為確保設備配件管理,及時為現(xiàn)場檢修工作提供優(yōu)質合格的配件,機電運輸科設專職材料配件管理員一名,專門負責材料配件計劃、審核審批和領取發(fā)放工作,管必深、管必嚴、管必細、管必實,努力做好配件管理工作,確保生產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