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主要 職責 |
具體事項 |
標準分值 |
評分辦法 |
得分 |
扣分 |
扣分 原因 |
一 |
崗位標準 |
按時參加班前會,不遲到,不早退,遵守班前會議紀律,了解當班生產安排情況。 |
6 |
班前會遲到扣2分,不遵守會議紀律扣2分,不了解當班生產安排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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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攜帶必要的作業(yè)工具,不得攜帶與本崗位作業(yè)無關的其他物品。 |
10 |
未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扣5分,未攜帶作業(yè)工具扣3分,攜帶與本崗位無關的物品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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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攜帶上崗證,無上崗證不得作業(yè)。 |
4 |
違反本項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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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操作標準 |
必須了解所操作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等主要技術參數等,并會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yǎng)及故障處理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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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運輸巷道情況如設備穩(wěn)設位置、存在上下坡的地點、坡長度等。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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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 |
10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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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號開停絞車,信號不清,發(fā)現有人或其它障礙物影響開車時,不準開車。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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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車運行中,必須精力集中,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如發(fā)現不明信號或異常應立即停車。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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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坡度的路段放車時,應根據坡度大小,載荷大小,靈活掌握車速,但禁止急加速、急減速及超速運行。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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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過程中遇絞車咬繩阻力增大等情況時必須發(fā)出停車信號進行緊急停車。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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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絞車故障前必須將控制開關手把打到零位并閉鎖。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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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拉運到位后,應發(fā)出停車信號,通知把鉤工進行阻車,確定車輛已被阻好后,方可松解絞車鉤頭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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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停車后,要切斷開關電源閉鎖開關。 |
10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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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隱患排查 |
認真檢查運輸區(qū)段軌道線路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匯報當班跟干部,在問題沒有處理前不得進行運輸作。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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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前認真檢查絞車硐室頂幫支護情況以及絞車穩(wěn)裝地錨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工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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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前認真對絞車進行全面檢查包括:閘皮、手把、鋼絲繩、鉤頭、信號、鐘鈴等。 |
5 |
未執(zhí)行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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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培訓 |
按要求參加各類培訓。 |
5 |
缺一次,本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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