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井下電器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杜絕電氣災害事故的發(fā)生,針對井下雜散電流難以測定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正規(guī)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臺臺完好,電纜泄漏電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工作,嚴格執(zhí)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shù)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
3. 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漏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guī)定。
4.嚴格執(zhí)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煤電鉆綜保應每班試驗一次,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5.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器設備要臺臺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不符要求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6.加強入井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堅決杜絕職工的違章操作。要持證上崗,要求檢修設備要停電的管理制度,嚴禁帶電設備檢修。不符要求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7.加強巷道的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工作,確保巷道的甲烷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規(guī)定值。
8.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guī)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