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規(guī)范礦井生產系統(tǒng)消防器材配置及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礦井生產系統(tǒng)發(fā)生火災時,消防器材能有效發(fā)揮作用,及時在火災初發(fā)期將火撲滅或者消除隱患,保證人員安全,減少火災損失,根據《礦井防滅火規(guī)范》、《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二、 消防器材配置地點
井下泵房、變電所、絞車硐室、皮帶機設備硐室、乳化液泵站等機電設備硐室,各井底車場、高低壓變配電點、爆破材料庫、爆破材料發(fā)放硐室、油類儲存地點、大型材料堆放點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地點,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地面變電所、配電室、提升機房、壓風機房、主通風機房、礦燈房、皮帶走廊、機廠、木廠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地點,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各地點配備消防器材的類型和數量可參照下表確定:
三、消防器材設置要求
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
2、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不得影響人員安全疏散。
3、消防器材設置地點應便于人員對消防器材進行保養(yǎng)、維護。
4、消防器材應設置在距離火災隱患地點5-10m的上風側。
5、消防器材設置地點應便于消防器材的穩(wěn)固安放。
6、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環(huán)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四、消防器材設置標準
1、滅火器置于消防沙箱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5m)。
2、消防沙箱沙子粒徑不大于2mm,沙子粒徑要均勻,保持干燥、無雜質,嚴禁沙子潮濕、結塊,否則,應立即更換。若消防沙箱容量不能滿足設置點沙量要求時,應采取增加消防沙箱數量或砌筑專用的消防沙池的措施滿足要求。
3、消防沙箱內至少有10個沙袋,沙袋為牛皮紙質,一端開口。
五、消防器材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使用單位對消防器材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注明使用地點、管理單位、責任人,牌板干凈衛(wèi)生,字體工整,字跡清晰。
六、各使用管理單位對消防器材要建立管理臺賬,臺賬要注明消防器材地點、使用管理單位、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周期、消防器材數量、規(guī)格型號、完好狀態(tài)等相關參數。滅火器臺賬要每月向通風科報送1次,通風科做好消防器材的物資跟蹤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七、消防器材設置點附近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滅火器必須按照其性能原理用于處理不同類型的火災,不同類別滅火器適用條件見附表。
八、 對壓力不足或已經用過的滅火器,使用單位需及時進行更換并把廢舊滅火器交回倉庫。
九、 需要報廢的滅火器由使用單位按批次報經倉庫核準后辦理報廢手續(xù)。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滅火器無論是否使用,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滅火器報廢年限: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C、手提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 ----8年
D、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2、筒體經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3、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規(guī)定期限,但外觀檢查發(fā)現有磕碰,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guī)定要求的,應該進行水壓試驗,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
4、結構不合理(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5、筒體嚴重變形、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6、沒有生產廠家和出廠日期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日期)滅火器必須報廢。
7、公安消防部門明令禁止使用的滅火器。
九、所有消防器材只可用于發(fā)生火災時滅火使用以及消防訓練、消防演習、設備抽檢的時候使用,平時不得隨意挪做它用,更不得損壞滅火器材。
十、每季度由通風科牽頭,相關職能科室及使用管理單位參加,對井下各地點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對各單位消防器材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檢查內容包括:
1、井下各地點是否按標準配備了消防器材;
2、安全插銷和鉛封是否完好無變形,保險繩扣有無斷裂;
3、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象;
4、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
5、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6、噴筒等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損傷和堵塞。
7、滅火器從生產日期算起,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維修年限;
8、消防沙箱、沙量、消防桶及消防沙锨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每年由安全、通風牽頭組織在全礦范圍內舉行1次滅火器使用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的防滅火操作能力。
十二、每2年至少1次委托有資質的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功能性檢查。
二、 消防器材配置地點
井下泵房、變電所、絞車硐室、皮帶機設備硐室、乳化液泵站等機電設備硐室,各井底車場、高低壓變配電點、爆破材料庫、爆破材料發(fā)放硐室、油類儲存地點、大型材料堆放點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地點,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地面變電所、配電室、提升機房、壓風機房、主通風機房、礦燈房、皮帶走廊、機廠、木廠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地點,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各地點配備消防器材的類型和數量可參照下表確定:
序號 | 地點 | 滅火器(臺) | 沙箱 | 消防釬 | 消防鉤 | 消防桶 | 管理牌板 | |
1 | 機電硐室 | 8kg干粉 | 2 | 0.2 m3 | 2 | 2 | 2 | 1 |
2 | 配電點 | 8kg干粉 | 2 | 0.2 m3 | 2 | 2 | 2 | 1 |
3 | 皮帶機頭 | 8kg干粉 | 2 | 0.2 m3 | 2 | 2 | 2 | 1 |
4 | 油脂存放處 | 8kg干粉/水基 | 2 | 0.5 m3 | 2 | 2 | 2 | 1 |
5 | 乳化泵站 | 8kg干粉 | 2 | 0.2 m3 | 2 | 2 | 2 | 1 |
6 | 采面設備列車處 | 8kg干粉 | 2 | 0.2 m3 | 2 | 2 | 2 | 1 |
7 | 掘進機、采煤機 | 8kg干粉 | 2 | |||||
8 | 開關處(三臺及以上) | 8kg干粉 | 2 | |||||
9 | 生產水平井底車場 | 8kg干粉 | 2 | 0.5 m3 | 2 | 2 | 2 | 1 |
10 | 電、氣焊地點 | 8kg干粉 | 2 |
三、消防器材設置要求
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
2、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不得影響人員安全疏散。
3、消防器材設置地點應便于人員對消防器材進行保養(yǎng)、維護。
4、消防器材應設置在距離火災隱患地點5-10m的上風側。
5、消防器材設置地點應便于消防器材的穩(wěn)固安放。
6、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環(huán)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四、消防器材設置標準
1、滅火器置于消防沙箱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5m)。
2、消防沙箱沙子粒徑不大于2mm,沙子粒徑要均勻,保持干燥、無雜質,嚴禁沙子潮濕、結塊,否則,應立即更換。若消防沙箱容量不能滿足設置點沙量要求時,應采取增加消防沙箱數量或砌筑專用的消防沙池的措施滿足要求。
3、消防沙箱內至少有10個沙袋,沙袋為牛皮紙質,一端開口。
五、消防器材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使用單位對消防器材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注明使用地點、管理單位、責任人,牌板干凈衛(wèi)生,字體工整,字跡清晰。
六、各使用管理單位對消防器材要建立管理臺賬,臺賬要注明消防器材地點、使用管理單位、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周期、消防器材數量、規(guī)格型號、完好狀態(tài)等相關參數。滅火器臺賬要每月向通風科報送1次,通風科做好消防器材的物資跟蹤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七、消防器材設置點附近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滅火器必須按照其性能原理用于處理不同類型的火災,不同類別滅火器適用條件見附表。
八、 對壓力不足或已經用過的滅火器,使用單位需及時進行更換并把廢舊滅火器交回倉庫。
九、 需要報廢的滅火器由使用單位按批次報經倉庫核準后辦理報廢手續(xù)。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名稱 | 滅火原理 | 使用方法 | 適宜條件 | 不宜條件 | 注意事項 |
泡沫滅火器 | 主要是化學泡沫,泡沫覆蓋在燃燒物的表面,隔絕空氣進入,達到滅火目的。 | 使用時先用手指堵住噴嘴將筒體上下顛倒兩次,就有泡沫噴出。 | 最適宜撲救液體火災。 | 不能撲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和電器火災。 | 對于油類火災,不能對著油面中心噴射,以防著火的油品賤出,順著火源根部的周圍,向上側噴射,逐漸覆蓋油面,將火撲滅。使用時不可將筒底筒蓋對著人體 。 |
CO2滅火器 | 以高壓氣瓶內儲存的二氧化碳氣體做為滅火劑進行滅火。 | 使用時,鴨嘴式的先拔掉保險銷,壓下壓把即可,手輪式的要先取掉鉛封,然后按逆時針方向旋轉手輪,藥劑即可噴出。 | 適宜于撲救貴重儀器設備,檔案資料,計算機室內火災,它不導電也適宜于撲救帶電的低壓電器設備和油類火災。 | 不可撲救鉀、鈉、鎂、鋁等物質火災。 | 1.注意手指不宜觸及喇叭筒,以防凍傷; 2.二氧化碳滅火器射程較近,應接近著火點,在上風方向噴射。 |
干粉滅火器 | 以氮氣為動力,將筒體內干粉壓出,它能抑制燃燒的連鎖反應而滅火。 | 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有的是拉起拉環(huán)),再按下壓把,干粉即可噴出。 | 適宜于撲救石油產品、油漆、有機溶劑火災。也適宜于撲滅液體、氣體、電氣火災。有的還能撲救固體火災。 | 不能撲救輕金屬燃燒的火災。 | 1.滅火時要接近火焰噴射; 2.干粉噴射時間短,噴射前要選擇好噴射目標,由于干粉容易飄散,不宜逆風噴射。 |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C、手提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 ----8年
D、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2、筒體經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3、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規(guī)定期限,但外觀檢查發(fā)現有磕碰,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guī)定要求的,應該進行水壓試驗,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
4、結構不合理(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5、筒體嚴重變形、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滅火器必須報廢。
6、沒有生產廠家和出廠日期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日期)滅火器必須報廢。
7、公安消防部門明令禁止使用的滅火器。
九、所有消防器材只可用于發(fā)生火災時滅火使用以及消防訓練、消防演習、設備抽檢的時候使用,平時不得隨意挪做它用,更不得損壞滅火器材。
十、每季度由通風科牽頭,相關職能科室及使用管理單位參加,對井下各地點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對各單位消防器材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檢查內容包括:
1、井下各地點是否按標準配備了消防器材;
2、安全插銷和鉛封是否完好無變形,保險繩扣有無斷裂;
3、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象;
4、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
5、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6、噴筒等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損傷和堵塞。
7、滅火器從生產日期算起,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維修年限;
8、消防沙箱、沙量、消防桶及消防沙锨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每年由安全、通風牽頭組織在全礦范圍內舉行1次滅火器使用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的防滅火操作能力。
十二、每2年至少1次委托有資質的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功能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