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和重大風險因素的確定原則
作者:佚名
2006-09-22 10:07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chǎn)網(wǎng)
(1)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原則;
(2)曾發(fā)生過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3)相關方、員工合理抱怨或要求;
(4)直接觀察到的重大危險;
(5)作業(yè)條件危險因素辨識、評價法(LEC)評價出的不可接受的風險;
(6)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由此產(chǎn)生新的危險因素。
(2)曾發(fā)生過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3)相關方、員工合理抱怨或要求;
(4)直接觀察到的重大危險;
(5)作業(yè)條件危險因素辨識、評價法(LEC)評價出的不可接受的風險;
(6)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由此產(chǎn)生新的危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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