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計劃停電(停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39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有計劃停電(停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強化供電、通防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發(fā)生,結合公司實際,特對公司停電(停風)安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局部通風機臨時停風安全措施
(一)有計劃臨時停風
1.因檢修或線路改造等原因需要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時,由施工單位至少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通知通防工區(qū),通防工區(qū)編制停風措施。施工單位將申請附停風措施一并報公司總經理、安監(jiān)處長批準后,交調度室、通防工區(qū)、安監(jiān)處各一份,方可進行停電(停風)工作。
2.停風安全措施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提前組織單位人員學習并簽字,進一步落實各自的責任和具體操作人員。
3.通防工區(qū)在接到停風通知后,安排瓦檢員于停風前到達停風的風機前,與有關單位負責人一起監(jiān)督停風措施的落實和停風完畢負責檢查氣體工作。
4.停風完畢,需恢復供風時,瓦檢員與風機司機一塊配對檢查氣體,具體處置見本規(guī)定之第三項。
5.局部通風機必須保持連續(xù)運轉,施工單位每班必須安排一名專職或兼職司機看管風機,臨時停工地點風機的兼管工作由責任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