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縣地瓜鎮(zhèn)宏發(fā)煤礦防治水技術管理制度
礦 長:
總工程師:
審 核:
編 制:鄒進美
時 間:2012年4月
健全和完善礦井防治水管理機構,落實防治水管理責任,完善礦井防治水管理檔案和制度,嚴格執(zhí)行一系列生產技術和管理規(guī)程,搞好礦井防治水,推動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穩(wěn)定好轉,是加強礦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最根本的保證,更是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提高行業(yè)整體素質、從根本上改變我礦煤礦安全狀況的一條治本之策。為了做好昌泰煤礦的防治水工作,實現(xiàn)礦井防治水安全目標,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地測部根據(jù)當年采動情況及明年生產接替規(guī)劃編制水文地質年報,對當年采掘過程中揭露的水文地質問題進行一次全面總結,對明年采掘工作面可能發(fā)生的水害因素進行分析和預測,并作出年度水情水害總結及預報,用于指導礦井全年度防治水工作,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并向有關領導和部門通報。
二、堅持礦井水害隱患逐頭逐面月排查制度
每月月初對本月即將施工的掘進頭和回采工作面進行一次徹底的隱患排查。對所有存在水害隱患的掘進頭和工作面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并向有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通報。由地測部監(jiān)督其具體整改和措施執(zhí)行情況。地測部有權對存在水害隱患且整改不力的采掘工作面進行停產治理。
三、堅持地質及水文地質月預報制度
地測部根據(jù)當月生產接替情況和礦井水害隱患排查結果,分析編制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對施工中預計要發(fā)生的地質及水文地質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施工單位,指導其安全施工生產。
四、加強探放水設計審批制度
根據(jù)“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則,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強含水層、老空積水、出水及導水斷層或封閉不良的鉆孔時,必須進行超前探放,杜絕冒險蠻干行為。在探放水前要編制出具體的探放水設計,經(jīng)主管領導審批后,根據(jù)審批意見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探放水工程結束后要對該工程進行總結,并與預測結果進行對比,為以后的水情水害分析預測提供合理的科學依據(jù)。
五、健全和完善礦井水文地質資料收集整理制度
及時收集整理煤炭生產過程中的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繪制各種相應的水文地質圖件。利用掌握的水文地質資料和地質構造分布規(guī)律,對分析指導礦井安全生產和防治水工作具有深遠的意義。
普安縣地瓜鎮(zhèn)宏發(fā)煤礦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