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設備交接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6-24 15:41
來源:煤礦安全網
馬龍煤礦設備交接制度
一、固定設備及新工作面的布置、安裝竣工后,要有礦領導組織機電科、安全科、生產科、設備庫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全面竣工驗收,由設備庫填寫交接單、入帳登記、調度牌板。
二、各單位之間,須移交設備,電纜要設備庫公正,并負責辦理交接手續(xù)、轉帳、調整牌板。
三、結束停用的采掘設備、配件、電纜,使用單位及時按設備臺帳的數(shù)量全部上交設備庫,設備庫按退交實物銷帳,損壞和丟失按價賠償。做到隨拆隨上井,執(zhí)行超期上井處罰制度,退交單位與設備庫簽證后嚴格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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