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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方案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5-03-05 20:42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煤礦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方案

接盤府辦發(fā)〖2014〗53號文件精神,我礦立即對全礦范圍內(nèi)進行地毯式隱患排查。2014年5月8日八點班,我礦組織相關(guān)部室人員、采掘隊長對井下進行了安全隱患大檢查,共查出安全隱患13條。

當晚19:00點,礦長金旭軍組織相關(guān)人員在礦部四樓會議室召開了安全辦公會議,研究整改措施,按照“五定”原則編制了《盤縣東李煤礦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方案》并印發(fā)給全礦各部門、單位和整改責任人認真落實整改。

一、成立整改方案實施領(lǐng)導小組

組 長:金旭軍

副組長: 羅建松 、柯常華、鄒志友 、胡澤一、王順余、謝和平、扶永忠 、陳松林

成 員:扶永忠、 康建華、姜芝光、鄒劍、董平益、陳珍華、左湘前、曾瑞甫、曾建仁、劉常松、李開響、鄧忠愉

二、領(lǐng)導小組工作職責

認真督查各小組成員保質(zhì)保量對各區(qū)域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到位。

1、小組成員對各自負責的安全隱患整改項目按“五閉合”(排查、登記、整改、驗收、消號)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結(jié)束后經(jīng)復(fù)查合格方可銷號。

2、按整改方案及有關(guān)安全措施要求,組織作業(yè)人員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

3、全面負責整改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隱患內(nèi)容及整改措施

1、存在隱患:12122綜采面多處存在擠架咬架現(xiàn)象且較為嚴重。

整改措施:立即對支架進行上下調(diào)整,做到移架、升降不摩擦產(chǎn)生火花,確保正常使用。

分管領(lǐng)導:胡澤一

整改責任人:吳永科

整改期限:5月10日

2、存在隱患:12122綜采面煤壁松軟,存在漏頂現(xiàn)象。

整改措施:及時推溜移架,確保安全生產(chǎn)。

分管領(lǐng)導:胡澤一

整改責任人:吳永科

整改期限:日常

3、存在隱患:12122綜采面上出口30米范圍內(nèi)斷面矮小。

整改措施:加快推進速度過度矮小斷面,確保安全生產(chǎn)。

分管領(lǐng)導:胡澤一

整改責任人:吳永科

整改期限:5月12日

4、存在隱患:12262風巷反掘遇地質(zhì)構(gòu)造,頂板破碎。

整改措施:嚴格按《安全技術(shù)措施》進行施工,嚴禁空頂作業(yè),及時支護到位,錨索加固到位,必要時采取U型棚支護。

分管領(lǐng)導:羅建松

整改責任人:曾建仁

整改期限:日常

5、存在隱患:12122風巷、12171風巷無隔爆水袋,井下部分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未沖洗。

整改措施:立即按要求對12122風巷、12171風巷安裝隔爆水袋,對已安裝隔爆水袋進行沖洗加水。

分管領(lǐng)導:謝和平

整改責任人:周加平

整改期限:5月10日

6、存在隱患:1300補充運輸巷、1300回風石門風筒吊掛不合要求。

整改措施:立即按要求進行吊掛。

分管領(lǐng)導:謝和平

整改責任人:周加平

整改期限5月9日

7、存在隱患:12262切眼管線吊掛混亂,電纜與瓦斯抽放管纏繞。

整改措施:立即按質(zhì)量標準化工作要求進行吊掛,嚴禁電纜與瓦斯抽放管纏繞在一起。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9日

8、存在隱患:12262風巷水泵負荷線與抽放管接觸,部分開關(guān)無接地極。

整改措施:嚴禁電纜與瓦斯抽放管纏繞在一起,嚴格按要求安裝好接地極。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9日

9、存在隱患:井下采掘施工圖牌板吊掛不規(guī)范。

整改措施:嚴格按要求吊掛好施工管理牌板。

分管領(lǐng)導:王順余、謝和平

整改責任人:張伶浪、康建華

整改期限:5月10日

10、存在隱患:皮帶大巷1#皮帶機未安裝綜合保護裝置。

整改措施: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9日。

11、存在隱患:井底中央水泵房1#、2#水泵吸水管深度不夠,影響正常排水。

整改措施:加深吸水管。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10日。

12、存在隱患:井下部分壓風自救裝置失效,減壓閥堵塞或無風,未按50米一組要求安裝。

整改措施:對壓風自救裝置進行清理,按要求進行整改。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10日。

13、存在隱患:1300運輸石門與皮帶大巷交叉口煤斗防護網(wǎng)不完好,過橋行人側(cè)寬度不夠,危及行人安全。

整改措施:完善防護網(wǎng)和過橋。

分管領(lǐng)導:鄒志友

整改責任人:鄒劍

整改期限: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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