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馬維宏礦長的處理決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20-04-23 14:38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關于對馬維宏礦長的處理決定
?發(fā)布日期:2020-04-21 來源:煤礦綜合處
2019年10月25日,山西襄礦西故縣煤業(yè)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死亡4人的較大透水事故。鑒于該礦存在“發(fā)生較大及以上生產(chǎn)安全事故”一次記煤礦礦長12分的情形,決定對馬維宏礦長記12分。在2019年記分周期內(nèi),馬維宏礦長累積記分為12分。根據(jù)《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chǎn)考核記分辦法》(晉政辦發(fā)〔2019〕47號),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1.責成山西襄礦集團有限公司將馬維宏調(diào)離礦長崗位。
2.馬維宏從2019年11月5日起,3年內(nèi)不得擔任煤礦礦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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