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班山北礦紀委開展酒駕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為切實提高黨員干部及職工遵紀守法意識,樹立企業(yè)的良好形象,堅決剎住各類違反交通法的行為。魯班山北礦紀委從2021年2月5日起,在全礦黨員干部及職工中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酒駕、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車輛與駕駛證件不符”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該礦紀委下發(fā)了《中共魯班山北礦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開展酒駕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魯北紀〔2021〕2號)文件,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頓對象和整治重點。整治措施從四個方面著手,一是各黨支部利用周二周五職工學習、“固定黨日”,開展《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黨紀國法知識教育;二是礦后勤隊,各基層隊、部門對礦井公共車輛,私家小車、摩托車、燃油三輪車等車輛的牌照及駕駛證有效期情況進行排查;三是治安隊對全礦公共車輛、私家小車、摩托車、燃油三輪車、電瓶車牌照及駕駛證情況全面清理和登記,對無牌照和證件過期(失效)的機動車及人員,嚴禁進入礦區(qū);四是春節(jié)期間,礦治安隊要不定時巡邏,嚴厲查處酒后駕駛機動車和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收到實效,該礦紀委要求各黨支部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頓的意義,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各類違法違紀行為發(fā)生,同時要切實抓好黨員干部及職工黨紀國法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黨員干部及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