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經營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在礦長領導下主持全礦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學習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及經營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二條負責技術改造工程內、外部合同的審核工作;審核全礦基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條負責全礦安全費用資金計劃的審核及落實工作;做到安全費用足額提取并監(jiān)督落實。
第四條負責全礦技術改造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措施、技術措施的編制、審定和落實,并積極參加技改工程的開工、竣工驗收工作。
第五條負責定期召開礦技改工程基建例會,分析技改工程安全生產形式、工程進度、經營指標的完成情況,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辦法。
第六條負責掌控全年的工資基金計劃,充分發(fā)揮其在安全生產中的經濟杠桿作用。
第七條加強員工職業(yè)衛(wèi)生(健康)危害的預控管理,負責審定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
第八條負責審定礦年度勞動力需求計劃,結合年度礦生產任務,監(jiān)督落實勞動力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