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晉國人李離在審理案子時,由于聽從了下屬一面之辭,致使一個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離準(zhǔn)備以死贖罪,晉文公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況且這件案子主要錯在下面的辦事人員,又不是你的罪過。李離說:“我平常沒有跟下屬說我們一起來當(dāng)這個官,俸祿也沒有一起分享?,F(xiàn)在犯了錯誤,如果將責(zé)任推到下屬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來”。說完便伏劍而死。
管理啟示: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管理者要想管好下屬必須勇于替下屬承擔(dān)責(zé)任,事事為先、嚴(yán)格要求自己。一旦樹立起在員工中的威望,將會上下同心,大大提高團隊的整體戰(zhàn)斗力,使管理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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