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類企業(yè)環(huán)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
1.范圍
本導則規(guī)定了危險品運輸類企業(yè)環(huán)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
本導則適用于大連市境內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其它危險品的企業(yè)(以下簡稱危險品運輸企業(yè))。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導則的引用而成為本導則的條文。同時,鼓勵危險品運輸企業(yè)研究使用其它有關文件的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公告 2003第1號)
《劇毒化學品目錄》(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 2003第2號)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guī)范》(GB16483)
《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諿2004]43號)
3.編制要求
(1)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
?。?)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
(3)危險品運輸企業(yè)根據本導則及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預案編制內容。
4.編制內容
4.1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單位的地址、性質、員工人數、隸屬關系、業(yè)務范圍、運輸車輛數量等內容;承運的危險品種類,品名,編號,數量,理化性質以及防救措施;主要運輸線路的道路狀況,途經城市、鄉(xiāng)鎮(zhèn)、村莊的情況,道路兩邊居民的分布,并附圖。
4.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4.2.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4.2.2組成人員
⑴ 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⑵ 現(xiàn)場指揮人。
4.2.3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⑵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⑶ 確定現(xiàn)場指揮人員;
⑷ 協(xié)調事故現(xiàn)場有關工作;
?、?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tài)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⑺ 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⑽ 負責保護事故現(xiàn)場及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