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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電機車蓄電池充電工

作者:佚名 2010-07-03 14:31 來源:不詳

一、主要危險源

1. 配制、加注電解液操作順序不正確。

2. 硫酸泄露。

二、適用范圍

第1條 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電機車蓄電池充電工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 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 必須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必須熟練掌握電解液配比以及蓄電池充電的操作程序,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四、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 作業(yè)時必須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衣襟、袖口、衣扣必須做到“三緊”,嚴禁攜帶煙火。

第7條 配置硫酸電解液時必須使用蒸餾水,人員必須佩戴護目鏡、口罩、橡膠手套、膠靴、橡皮圍裙。

第8條 嚴格按規(guī)定領用硫酸,嚴禁私自領用硫酸。

第9條 存放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堿。在調和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緩慢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第10條 配制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必須有中和電解液的硫酸鈉溶液(濃度5%),遇到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11條 配制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的硼酸(濃度3%)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第12條 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螺帽。禁止將扳手等工具物件放在蓄電池上。

第13條 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時,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必須全部更換1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第14條 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1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1次。

第15條 每周檢查1次漏泄電流,清洗1次特殊工作栓。

第16條 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第17條 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第18條 在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測量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的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鐘后進行。

五、操作準備

第19條 充電前必須檢查水源;檢查電壓表、溫度計、比重計等檢測儀表,確保靈敏可靠;檢查防火工具和消防器材;檢查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或起吊設備;檢查護目鏡、橡膠手套、膠靴、橡皮圍裙等。

第20條 充電前必須先進行全面檢查

1. 電池裝置外部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必須齊全。

2. 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等。

第21條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器手把扳回零位,取下手把。

第22條 用吊車換電瓶時,必須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電瓶箱耳及繩套,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重物下嚴禁站人。

第23條 充電工作開始前必須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完好、指示準確,再進行送電。

第24條 在打開電池充電前,必須先清除池箱蓋上的雜物,擦凈灰塵、積水,然后打開電池箱,將其清洗干凈。

第25條 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6條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第27條 檢查充電機電源的兩極是否接反。

第28條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禁止用其它代用品。

六、正常操作

第29條 充電前必須再一次檢查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第30條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必須停電處理,嚴禁帶故障充電。

第31條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必須嚴格按照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第32條 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V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均勻細密強烈的氣泡,而且達到2.5V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h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第33條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于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面高出極板的高度:酸性為10~20mm,堿性為15~30mm。

第34條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為43℃;硫酸電解液為45℃。溫度超標時,必須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不得少于3塊電池。

第35條 注意連接線和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現(xiàn)象。

第36條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必須及時吸出、擦凈。

第37條 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到異?,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第38條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39條 充電完畢后停止1~1.5h,待冷卻后,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入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緊固螺栓。

七、收尾工作

第40條 清理現(xiàn)場文明衛(wèi)生,現(xiàn)場交接班,填寫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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