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機車充電工
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充電工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和供電系統(tǒng)。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能熟練地按
操作規(guī)程進行充電作業(yè)。
(3)對于防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
制度。
(5)充電工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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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新電池或蓄電池組開箱后,先把表面的灰塵擦凈,檢查電池槽、電池蓋是否有損壞。
(2)普通蓄電池應檢查透氣帽是否齊全,極柱與接線連接是否緊固。
(3)特殊蓄電池應檢查特殊工作帽是否齊全,極柱焊接是否牢固,絕緣套是否齊全等。
如有上述情況,應在注入電解液前配齊修好。
3、初充電
(1)初充電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程序,初充電的效果,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因此,充電工必須謹慎進行。
(2)把各蓄電池工作帽旋下,將配制好的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nèi)。注入電解液的比重:DG-370為1.250±0.005(20℃);DG-308為1.28±0.005(20℃);DG-330-KT為1.250±0.005(20℃);或按蓄電池生產(chǎn)廠家的說明書配制。
(3)電解液的注入量:對于DG-370、DG-308液面應高于多孔保護板25~30mm;對于DG-330-KT液面應高于多孔保護板15~20mm?;虬葱铍姵厣a(chǎn)廠家的說明書要求注入。
(4)將蓄電池靜置2~6小時,待溫度冷卻到30℃以下時,即可進行初充電。
(5)整流充電設備作為充電的直流電源,其輸出電壓應較蓄電池組的額定電壓高50%,電流應不小于蓄電池5小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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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率之電流。
(6)初充電時蓄電池組的正極接電源正極,負極接電源的負極。
(7)初充電電流和時間如下:
序
號
|
蓄電池型號
|
初充電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電流
(A)
|
時間
(h)
|
電壓升至
(v)
|
電流
(A)
|
時間
(h)
|
1
|
DG-370
|
41
|
30~40
|
2.7
|
20.5
|
40~50
|
2
|
DG-308
|
35
|
30~40
|
2.7
|
17.5
|
40~50
|
3
|
DG-330-KT
|
34
|
25~30
|
2.4
|
18
|
30~40
|
其它型號的蓄電池初充電的電流和充電時間按蓄電池生產(chǎn)廠家的說明書要求進行。
(8)開始用第一階段電流充電,當每只蓄電池的端電壓升至上表的規(guī)定值時,改用第二階段充電至完畢。
(9)在第二階段充電中,應對蓄電池補充蒸餾水,使液面符合第(3)條要求,切忌加酸。
(10)蓄電池達到充足電時的現(xiàn)象是:電壓及電解液比重在3小時內(nèi)基本不再上升,電解液表面冒出大量均勻的氣泡。
(11)初充電完畢,應測量電解液比重:DG-370、DG-330-KT冬季為1.260±0.005,夏季為1.240±0.005;DG-308冬季為1.280±0.005,夏季為1.270±0.005;或按蓄電池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否則應加蒸餾水或比重為1.40的硫酸調(diào)整比重,再按初充電第二階段電流充電1小時,使電解液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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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勻。
4、日常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指示是否準確。
(2)先擦凈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將工作栓帽(剛玉帽)旋下,用清水沖洗,和利用毛刷刷去表面灰塵,以保證其透氣性能。
(3)檢查各電池間接線端子的連線是否牢固。
(4)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
(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用。
(6)打開全部電池工作栓帽,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和物品。
5、日常充電作業(yè)
(1)首先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作好記錄。然后再起動硅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止充電,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日常充電的電流和時間如下表:
序
號
|
蓄電池型號
|
日常充電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電流
(A)
|
時間
(h)
|
電流
(A)
|
時間
(h)
|
1
|
DG-370
|
50
|
7~15
|
25
|
5~10
|
2
|
DG-308
|
40
|
7~15
|
20
|
5~10
|
3
|
DG-330-KT
|
20
|
7~10
|
2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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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其它型號的蓄電池,應按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充電。
如采用快速充電法,應按廠家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4)開始用第一階段電流充電,當每只單體蓄電池端電壓升為2.4v(DG-330-KT)和2.7v(DG-370或308)時,改為第二階段電流充電。
(5)當電解液表面冒出大量均勻的氣泡時,即為充電完畢。
(6)充電完畢必須靜置1~1.5小時,待冷卻后,才準旋上工作帽旋塞,擦凈電解液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6、充電注意事項
(1)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情況。
(2)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3)監(jiān)視充電機的運行狀況,遇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4)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充電電流、電壓、液面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5)不準使用沒有充足電的蓄電池,以免蓄電池過放電。
(6)使用時間較長的蓄電池,充入電量應比輸出電量多25%~35%,但蓄電池的新舊程度不同以及蓄電池的內(nèi)在質(zhì)量優(yōu)劣也會影響安時效率的高低,因此蓄電池電量充足與否,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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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其充電時間,電解液比重,液面冒氣為準,千萬不要過量充電。
(7)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45℃,否則應設法使其冷卻,若采取降溫后,溫度仍不下降,則應減小充電電流或暫停止充電。待冷卻到30℃以下時再恢復充電。
7、使用與維護
(1)不同容量的蓄電池不準串聯(lián)在一條線路上進行充電,在充電過程中,不準中途停電。
(2)10~15天應檢查一次電解液高度,如電解液降低時,應補充一次蒸餾水,使液面高度符合要求。
(3)10~15天必須檢查或調(diào)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一次。
(4)蓄電池在使用中要避免過放電,放電終止總電壓不得低于每只蓄電池端電壓1.75v的總和。
(5)蓄電池在使用中每50次充放循環(huán)必須進行一次恢復充電,即按正常充電規(guī)定的電流和時間的最大值充電,放電時按5小時放電率放電。
8、電解液調(diào)制時的注意事項
(1)必須將硫酸徐徐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斷攪拌。所用容器應為陶質(zhì),瓷質(zhì),玻璃或鉛質(zhì)。電解液調(diào)配好后,待冷卻至室溫或35℃以下,方可使用。
(2)配制電解液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如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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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圍裙,膠手套,膠鞋和護目鏡等。
(3)所用器皿應事先洗刷干凈并用蒸餾水洗涮一次。工具、量具要準備齊全,并準備好5%的氫氧化銨或碳酸鈉溶液,以防萬一濺上硫酸溶液時,可用這些溶液擦洗中和,再用清水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