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特殊型電機車使用操作規(guī)程
一、 每班運行前應檢查機車下列各部分:
1、 各電器設備必須安裝緊固無松動。
2、 各部螺栓是否緊固可靠,制動系統(tǒng)是否靈活,符合要求。
3、 連接各電氣設備之間的電纜是否完整無損,連接緊固。
4、 各潤滑油是否充足。
5、 檢查防爆特殊型電源裝置的端電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箱蓋是否鎖牢,固定銷子是否牢靠。
6、 接通插銷接口,檢查前后照明情況。
7、 檢查警鈴、連接器、撒砂裝置,并應盛滿符合要求的干燥砂。
二、 起動運行。
1、 起動時把換向手把轉(zhuǎn)到“向前”或“向后”的位置上,同時松開制動閘瓦。
2、 將主手柄從零轉(zhuǎn)至第一位時,機車即開始行駛(注意在起動位置一般停留約2—3秒,不可時間過長),隨即將主手柄按順序轉(zhuǎn)至另一位置,使機車的速度逐漸加快。
3、 脈沖調(diào)速時,將主手柄從零位轉(zhuǎn)到第一位時,機車緩慢行駛后,逐漸增大主手柄的角度,使機車速度逐漸加快。
4、 運行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不得牽引超出規(guī)定的車輛。
b、 不得在限定線路上超速行駛。
c、 車輛掉道后,不許靠機車動力復軌,有復軌器除外。
一、 減速停車。
1、 在減速時,把主手柄從運行位置逐漸轉(zhuǎn)至零位,使機車滑行一段距離,在接近需要停車的位置時,即可轉(zhuǎn)動制動手輪進行制動。
2、 在運行中如遇到緊急制動時,將主手柄從運行位置上迅速的轉(zhuǎn)到零位,即刻進行制動。在正常行駛時,應避免進行緊急制動,不得帶電使用機械制動。
3、 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反向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