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質量標準化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質量標準化安全管理制度
繼續(xù)鞏固機電質量標準化成績和深入細致地搞好質量標準化是我礦機電安全基礎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機電安全生產(chǎn)管理、機電技術管理的綜合反映,為充分發(fā)揮各職能科室及有關單位的作用,確保機電質量標準化達標,安全創(chuàng)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1.礦井機電質量標準化由機運部負責,每月對井下單位的設備運行及管理進行檢查,月底綜合考評進行獎罰。
2.主副井車房,抽壓風,35千伏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井下大泵房等質量標準化由機運部負責每月驗收評分,并將驗收結果存檔。機房硐室有關規(guī)章制度,圖紙,記錄和技術資料落實情況,由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機電質量標準化在驗收評分中,所有驗收小項扣分均執(zhí)行扣完該小項分為止的規(guī)定,遇有驗收項目缺項時,將該項的標準分平均折算到其它項目。
4.上級檢查,驗收機電質量標準化,對查出的問題罰款,均由責任單位加倍承擔,并將查處的問題計入單位的月度評分結果。
5.井下各單位必須成立本單位的機電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小組負責每月兩次對本單位機電質量進行驗收評分,并將驗收結果報機運部,小組不組織檢查驗收或不將驗收結果報機運部,對單位罰款100元。小組同時負責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包機責任制的建立、完善。
6.檢查部門加強日常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督促問題的落實。每月由機運部組織生產(chǎn)部、安全部、通風部進行考核,并按規(guī)定進行獎罰。通過加強管理,全礦機電質量標準化繼續(xù)保持部級標準,對有關管理人員酌情給予獎勵,對不盡職盡責的人員給予罰款處理。
獎罰標準
每月由機運部組織對機電質量標準化進行驗收,月得分在85分(含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不獎不罰,月得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罰被檢查單位3000元,罰主管單位1000元,凡綜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按公司質量標準化獎罰條例執(zhí)行。月度公司組織的有關會戰(zhàn)或其它形式的達標,公司進行獎勵(以公司驗收為依據(jù)),礦不再另行獎勵。
標準化機房硐室評分標準依據(jù)«標準化機房硐是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評分,按公司組織的機房、硐室達標會戰(zhàn)進行獎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