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二公司雨季“三防”《預案》
橋二公司雨季“三防”《預案》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橋二公司的“三防”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chǎn)損失,根據(jù)河南省煤炭安全監(jiān)察局《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自然災害預防和防治水安全監(jiān)察的意見》和集團公司《關于雨季“三防”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橋二公司雨季“三防”搶險救災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條 雨季“三防”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積極穩(wěn)妥、科學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則,實行特急報告、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第三條 公司在礦井生產(chǎn)過程中,發(fā)生如下突發(fā)險情的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本《預案》:
(一)一次遇險1人以上事故:
?。ǘ┡R近雨季淹井、潰水、停電等事故;
?。ǘ┍╋L雨以及地面水災、建筑物坍塌等事故;
第四條 各部門施工隊認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本《預案》,掌握應急撤人知識。
應急撤人體系
第五條 為了加強雨季“三防”及事故應急撤人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雨季“三防”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姜德軍 杜松彥
副指揮:李戰(zhàn)彬 李同山 王立新 徐發(fā)財
成 員:李志杰 陳建昌 石文國 劉 才 王福立 陳松林 劉如煥 姜 立 喬 偉 侯云飛
第六條 指揮部職責
1、制定完善雨季“三防”工作及搶險救災預案,檢查和指導公司各個部門施工隊對雨季“三防”工作及事故搶險救援預案的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
2、統(tǒng)一協(xié)調雨季“三防”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快速有效處理重大生產(chǎn)
安全事故;
3、指導制定搶險救災方案,緊急處理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問題;
4、解決應急撤人物資,調動救援隊伍和請求米村礦及新密分公司支援;
5、監(jiān)督檢查公司應急撤人物資儲備、應急救援費用、信息傳遞、秩
序維護工作;
6、組織指導雨季“三防”事故應急救援知識普及教育,提高對突發(fā)
事故的防范能力;
第七條 為確保雨季“三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科學高效、緊張有序、物資及時供應和不受干擾,設立雨季“三防”辦公室、技術組、搶險組、后勤保障組、協(xié)調組。
(一)辦公室設在生產(chǎn)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由李志杰兼任
辦公室24小時值班電話:69298108 生產(chǎn)調度電話:69298066
辦公室職責:
1、負責通信聯(lián)絡工作,根據(jù)指揮部決定傳達預案啟動和應急撤人命令,并監(jiān)督實施;
2、掌握應急撤人進度,及時向指揮部和上級報告;
3、根據(jù)指揮部命令,調動應急救援隊伍;
4、安排交通工具,保證應急撤人的需要;
5、應急撤人工作結束后,負責編寫應急撤人總結報告。
技術組:
組 長:徐發(fā)財
成 員:劉 才 喬 偉 侯云飛 陳建昌
技術組設以下三個專業(yè)組:
1、井下防治水組:徐留洋 喬 偉 侯云飛
2、防雷電組:陳建昌 劉炎偉
3、坍塌防洪組:劉 才 陳松林
技術組職責:
1、分析現(xiàn)場情況及有關圖紙、資料,指導和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jù);
2、分析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fā)展趨勢,完善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勘察事故現(xiàn)場,確定事故直接原因;
4、應急撤人工作結束后,編寫技術總結報告。
搶險組:
組長:李戰(zhàn)彬
成員:王福立 姜 立 陳建昌 王乾治 陳懷強 劉炎偉
搶險組職責:
1、勘察事故現(xiàn)場,提供一手資料,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jù);
2、制定現(xiàn)場應急救援預案;
3、調配救護力量,實施搶險預案,搶救遇險人員,控制災情蔓延;
4、及時向雨季“三防”辦公室和搶險救援指揮部匯報應急撤人進度;
5、編寫應急撤人報告。
治安保衛(wèi)與穩(wěn)定組:
組 長:李同山
成 員:陳松林 王福立
治安保衛(wèi)與穩(wěn)定組:
1、維護公司治安秩序,保證應急預案工作有序進行;
2、協(xié)助后勤保障組運送應急撤人工作不受干擾及時運送到制定地點。
后勤保障組:
組 長:杜海亮
成 員:石文國 陳松林 王長松
后勤保障組職責:
1、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應急應急撤人物資按時運到指定地點;
2、維護通訊設備、線路,確保通訊通暢
3、協(xié)調解決搶險人員辦公、食宿等事宜。
協(xié)調組:
組 長:姜德軍
成 員:石文國 劉如煥
協(xié)調組職責:
1、保證搶險工作不受外界打擾。
2、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按照規(guī)定通報事故情況。
第八條 公司《預案》啟動后,同時應急撤人指揮部成立,明確指揮部指揮長、專業(yè)小組負責人、現(xiàn)場指揮員及其職責。各專業(yè)小組是指揮部的參謀和執(zhí)行工作機構,提出初步搶險救災方案或意見,在指揮部領導下全過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總經(jīng)理是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偨?jīng)理不在單位時,由常務副總經(jīng)理、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jīng)理、生產(chǎn)副總經(jīng)理依次履行指揮長職權。
第九條 指揮長、各專業(yè)組、現(xiàn)場指揮員職責:
指揮長根據(jù)確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明確現(xiàn)場指揮員,下達救災命令,組織救災物資,合理調配救援力量。
現(xiàn)場指揮員負責實施救災方案,執(zhí)行撤人救災命令,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當方案和命令不符合現(xiàn)場情況時,現(xiàn)場指揮員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提出建議,指揮部修訂方案后,組織實施;當現(xiàn)場出現(xiàn)緊急情況需要避險時,現(xiàn)場指揮員有權臨機處置,事后向指揮部匯報。
指揮長、各專業(yè)組應指定專人記錄,整理指揮部決定和事故搶險進展情況。
第三章 應急撤人措施保障
第十條 財務部必須預留足夠的(不少于30萬元)應急救援專項費用。
第十一條 公司應儲備足夠的排水設備、管路及其附件、電纜、電機、雨衣、黃土、編織袋及其他用品、備件,妥善保管,以便隨時調用;指揮部根據(jù)需要安排力量將防洪儲備物資運送到井口、井下主要機電設備硐室、下山軌道巷車場口等主要地點,為防洪搶險做好準備;生產(chǎn)技術部負責落實周邊小煤窯井口風硐標高、報廢小井的填充密閉情況,與我公司相透巷道空區(qū)的密閉情況、防洪設施及物資儲備情況、存放地點、“三防”預案的編制即貫徹落實情況、“三防”指揮部及其成員的設置情況,儲備物資必須滿足救災的需要。
第十二條 技術部負責在井下制定科學、規(guī)范、醒目的避災路線指示標志,指明安全出口方向,并對所有入井人員進行緊急避災知識的培訓。
第十三條 安全部協(xié)助調度室建立快捷、準確的出入 井人員登記與清點工作,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出入井人員情況。
第十四條 雨季“三防”辦公室必需配備符合地面和井下生產(chǎn)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并標注周邊小煤窯的井口位置,開采范圍情況。
第十五條 辦公室和工農辦負責對井上下通訊設施進行維護、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迅速恢復通訊系統(tǒng)。保證指揮部及雨季“三防”辦公室與井下或地面、急救站、搶險現(xiàn)場之間的通訊聯(lián)絡,并指派專人值守。
第十六條 指揮部應當根據(jù)災區(qū)位置、災區(qū)范圍、事故類別及通風、運輸條件等確定急救站的位置。急救站內有負責人、救護醫(yī)療人員以及臥具、保暖、擋風設備、醫(yī)療器械和藥品。
第十七條 根據(jù)公司雨季“三防”工作通知要求,公司成立四個應急撤人突擊隊和一個預備隊,擔負應急撤人任務,指揮部應當合理安排現(xiàn)場應急撤人力量,保持隊伍精干,盡可能減少進入災區(qū)的人員。
安檢科應當制作應急撤人證件,應急救援人員憑證出入災區(qū)。
第四章 災害防治措施
第十八條
1、公司應對井下水倉、水溝整修清挖一遍,保證水路暢通,水倉有足夠的容量。
2、在掘進過程中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長探短掘”的原則。生產(chǎn)技術部應加強礦井水文地質情況的預測預報,并詳細查明采空區(qū)的積水清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并及時上圖,為安全生產(chǎn)提供依據(jù)。并嚴格制定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煤壁潮濕、巷道掛汗、有水霧、水叫、巷道淋水增大等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向“三防”辦公室匯報,待查清原因、確認無危險后,方可恢復生產(chǎn)。
3、在汛期來臨之前,由公司機電部負責對上下排水設備及供電線路進行檢查和耐壓試驗,確保設備完好和供電可靠,保證井下主要排水陣地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4、公司倉庫必需儲備足夠的防洪物資。
5、必需在汛期到來之前將工業(yè)區(qū)、生活區(qū)嚴重漏雨房、危房修補一遍,防治危房坍塌造成傷人事件。
6、當遇暴風雨天氣時,堅持24小時巡回檢查制度,若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將危房內人員搬出屋外,安排到安全地點,防止房屋坍塌傷人。
7、當遇暴風雨天氣時,“三防”辦公室要派小分隊巡視各井排水溝、井口、建筑物等要害場所,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向“三防”辦公室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第十九條 防雷電措施:
1、根據(jù)天氣預報,強對流暴風雷雨天氣,公司雨季“三防”指揮部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排查處理險情。
2、本公司為雙回路供電,一旦一回路避雷器、變壓器被雷電擊毀,或高大建筑物被雷電擊毀砸壞供電線路,造成單回路供電中斷時,變電站值班人員應立即啟用另一回路,并向“三防”辦公室匯報。
3、當啟用備用主扇,發(fā)現(xiàn)兩趟線路同時停電時,值班領導立即組織風井值班人員打開風井防爆門,使礦井形成自然通風。
4、當?shù)V井主扇停電停風而井下正常供電時,井下除局扇正常供電外,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全部停電閉鎖,由各施工單位跟班隊長(或班長)、本區(qū)域負責安檢員帶領全部人員撤到進風大巷安全地帶,清點人數(shù)后,向調度室匯報,根據(jù)調度室下達的撤離到平地或在進風大巷安全地點等待恢復供電通風的命令行動。如調度室命令等待恢復供電通風時,安檢員要做好各掘進面和回風巷等地點進出口的把口工作,并在該進出口設“嚴禁人員進入”警示牌。礦井恢復通風后,首先由安檢員、跟班隊長(或班長)進入工作面檢查瓦斯?jié)舛?,若瓦斯?jié)舛炔怀迺r,經(jīng)調度室批準后方可恢復送電和生產(chǎn);若瓦斯超限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排放,待瓦斯?jié)舛冉档?.8%以下,經(jīng)調度室同意后方可恢復供電和生產(chǎn)。在礦井主扇停電停風,掘進面局扇正常供風期間,當進風巷局扇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冗_到0.5%及以上時,安檢員必須立即停止該局扇運轉,切斷電源,在巷道入口處掐開風筒,設置柵欄、提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礦井主扇恢復通風后,必須在制定措施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復工作。
5、當全礦井停電停風時,礦井各施工單位由本單位跟班隊長、本區(qū)域安檢員組織人員撤離到進風大巷,清點人數(shù)后,立即向調度室匯報,根據(jù)調度室下達的命令行動;礦井主扇恢復供電通風后,采煤工作面首先由安檢員、跟班隊長進入工作面檢查瓦斯?jié)舛?,若瓦斯不超限時,經(jīng)調度室批準后方可恢復送電和生產(chǎn);若瓦斯超限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排放,待瓦斯?jié)舛冉档?.8%以下時經(jīng)調度室批準后方可恢復送電和生產(chǎn);掘進工作面要制定措施排放瓦斯后,方可供電生產(chǎn)。
6、井下司泵工,發(fā)現(xiàn)停電停風時,應立即關閉電器設備及排水閘門,防止恢復供電時設備自動啟動和排水管回水沖壞葉輪,并守候在電話旁聽候通知。
7、因井下各水倉容量均滿足8小時正常涌水量,因此在井下停風停電期間,所有司泵工和配電工要堅守工作崗位,不經(jīng)“三防”指揮部批準,不得私自離開崗位,并隨時向“三防”指揮部匯報水倉水位情況,待礦井恢復正常供電后,立即啟動排水設備。
8、當井下停電時間過長,積水量超過水位警戒線時,司泵工立即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立即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立即下令井下所有變電硐室關閉隔水閘門,并命令變電所和泵房值班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待指令。
第五章 搶險救災預案的啟動
第二十條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組織自救,并及時向“三防”辦公室匯報,情況緊急時啟動公司應急撤人預案,做好記錄和時間、地點,并向正副指揮長匯報;指揮長應當在搶險救援辦公室指揮應急撤人工作。
第二十一條 當公司應急救援預案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鄭新三公司和集團公司“三防”辦公室支援。
第二十二條 事故發(fā)生后,公司應及時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在5分鐘內向新密分公司“三防”辦公室匯報,“三防”辦公室了解查詢情況后在5分鐘內報告鄭新三公司“三防”辦公室。
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2)事故類型;
(3)事故波及范圍,人員撤離情況;
(4)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事故地點通風、供電、有害氣體、道路是否暢通等情況。事故一時難以查清,應當首先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通知指揮部正副指揮長和有關成員,指揮長應當根據(jù)事故性質和受災程度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第二十四條 指揮部成員、各專業(yè)組人員、有關部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接到事故報告或“三防”指揮部命令后,立即趕到指定地點,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預案》啟動后,必須至少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三防”辦公室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第六章 指揮與決策
第二十六條 指揮部、各專業(yè)組在確定應急撤人方案時,應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充分估計不確定因素,盡可能制定多套撤人營救遇險人員的技術方案和路線,防止單一方案受阻,延誤救援時機。
第二十七條 井下發(fā)生水災事故時, “三防”辦公室按要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撤出受威脅區(qū)域的人員;威脅嚴重時撤出所有井下人員。
2、了解突水情況、影響范圍,分析災變及周圍區(qū)域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變化、必要時做水質化驗,判斷直接水源及補給水源,推測、判斷水量變化趨勢;
3、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判定遇險人數(shù)、位置,采用呼叫、敲擊管路、道軌、支架等方法與遇險人員聯(lián)系,安排專人傾聽、觀察來自災區(qū)內的信息,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shù)及生存條件;
4、根據(jù)情況選用排、疏、堵、截及開掘小巷等措施,營救遇險人員;
5、采用壓風管、水管、打鉆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給遇險人員創(chuàng)造生存條件;
6、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超限和聚集;
7、偵查、搶險時,要管好水路,防止沖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出水;
8、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防止環(huán)境和生存條件突然改變造成意外。
第二十八條 礦井一旦發(fā)生高壓停電事故,“三防”辦公室按要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全公司停電時,啟動本公司和局變電站應急救援預案;
2、通知井下人員撤到指定地點;
3、打開風井防爆門,形成自然通風;
4、觀察各排水陣地水位情況,超過警戒水位時,撤離有關人員;
5、營救提升容器內的人員;
6、組織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7、礦井復電后,檢查井下各地點瓦斯情況,若不超限,有計劃送電;瓦斯超限,必須待瓦斯排放后,才能有計劃恢復送電。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暴風雨,造成全礦井停電事故,按第二十八條指揮與決策;若可能造成洪澇災害,“三防”辦公室按要求立即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了解掌握地表積水、天氣變化情況;停工停產(chǎn)立即撤人。
2、派搶險突擊隊到礦井井口、與井下連通的地點巡查,及時采取排、疏、堵、截等措施;
3、指派專人觀察井上下水位、水量變化情況;
4、如果井下水量增大,及時撤出受水威脅區(qū)域的人員;
發(fā)生暴風雨時,公司要根據(jù)自身業(yè)務特點要制訂預案,在險情發(fā)生時要組織人員清理礦區(qū)通行道路。
第三十條 發(fā)生建筑物坍塌事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立即拉閘斷電;
2、安排人員維護現(xiàn)場秩序,組織人員撤離,搭設隔離帶,以免引起人員恐慌,防止事故蔓延。
3、搶險人員進入現(xiàn)場,先檢查周圍情況,清理雜物,確保道路通暢,密切觀察周圍情況,一旦發(fā)生異常,立即采取應變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4、根據(jù)人員分布、掌握遇險人員埋壓的具體位置,進行搶救;
5、及時妥善處置現(xiàn)場危險品;
6、發(fā)現(xiàn)人員具體位置,及時給氧,在不傷害遇險人員的情況下,用合適的工具、機械進行挖掘搶救;
7、如果發(fā)現(xiàn)火災,先進行滅火,再實施搶救。
第七章 獎 懲
第三十一條 應急撤人工作結束后,由雨季“三防”辦公室編寫應急撤人報告,對在應急撤人中表現(xiàn)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嘉獎。
第三十二條 對搶險滯后、玩忽職守、不負責任、不服從命令、給公司造成重大人身事故和經(jīng)濟損失的,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因遲報、瞞報重大安全事故而延誤應急撤人時機的,由于失職、瀆職等人為因素導致事故擴大的,以及非法阻撓應急撤人隊伍、物資、設備、調用的單位和個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預案》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望公司各井認真貫徹學習,遵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