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井下)應急預案
編號:ZGBW2008-17-08-197
水災(井下)應急預案
總工程師:
安全副總: 生產副總:
通風副總: 機電副總:
運輸副總: 調度室:
安全科: 生產科:
運輸科: 機電科:
電力科 通風科:
地測科: 審 核:
編 制:
常村煤礦地測科
2008年3月6日
水災(井下)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煤礦水害事故,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保護集體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將事故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椐《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人追究的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及長治市相關規(guī)定,結合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常村煤礦因地質條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重大水害事故防御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煤礦重大水災事故突發(fā)性強、破壞性大、情況復雜、救災困難的特點,集中各部門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煤礦水災事故救災應急處理機構和其它相關機構,充分利用現(xiàn)有的裝備和器材,快速反應,迅速出動,全方位做好煤礦重大水災事故救災處理能力,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礦區(qū)概況
2.1 自然地理
常村煤礦位于長治盆地西部,全區(qū)廣為第四系黃土沉積掩蓋,地形平緩,局部黃土沖溝發(fā)育,為高原盆地內的河谷平原區(qū)??偟牡貏菪螒B(tài)是西北高,東南低,北部為緩和、低山丘陵區(qū),黃土沖溝密布,地形切割破碎,中南部地形平坦,海拔標高+930m左右。井田流域屬海河流域,漳河自南向北流經本區(qū)東緣,其支流絳河,由西向東流經本區(qū)南部,河床平緩開闊,階地發(fā)育,北部有閹村、常隆兩座小型水庫,其它地表無大的水體存在。根據屯留縣歷年氣象資料統(tǒng)計,1966 ~1978年間,年降水量在410~917毫米,平均594.8毫米,年蒸發(fā)量在1502~1926.8毫米,平均1738.6毫米,蒸發(fā)量為降水量的2~6.3倍,屬半干燥大陸性氣候;冰凍期為每年10月到次年4月,最大凍土深度為75厘米(1977年2月);最多風向北西,最大風速14~16米/秒。根據1978年溫差變化,最高氣溫36.6℃(6月30日),最低氣溫-19.6℃(2月12日),懸差56.2℃。
2.2 水害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2.1水害類型
依據水文地質條件,結合常村煤礦實際,可以把水災事故劃分為:底板灰?guī)r突水、采空區(qū)突水、頂板突水、松散孔隙突水。
2.2.2危害程度分析
水災事故是煤礦五大災害之一,一旦發(fā)生水災事故,輕則影響生產,重則淹沒工作面、采區(qū),造成礦毀人亡、財產損失巨大。
2.3 水災防御體系
常村煤礦水災防御體系主要是排水系統(tǒng),井下排水系統(tǒng)有五個主要排水泵房,分別是S1采區(qū)水泵房、S3采區(qū)水泵房、N1采區(qū)水泵房、北翼區(qū)域水泵房、中央水泵房。
S1采區(qū)水泵房,水倉容積1205m3,安裝125D25-8型水泵5臺,其最大揚程H=172m,排水量Q=101m3/h,電機型號為YB280S-2,功率P=75KW,電壓V=660V,其中兩臺工作,兩臺備用,一臺檢修。水泵排礦井正常涌水量為202m3/h,排礦井最大涌水量為404m3/h。
S3采區(qū)水泵房,水倉容積1492m3,安裝125D25-8型水泵5臺,其最大揚程H=172m,排水量Q=101m3/h,電機型號為YB280S-2,功率P=75KW,電壓V=660V,其中兩臺工作,兩臺備用,一臺檢修。水泵排礦井正常涌水量為202m3/h,排礦井最大涌水量為404m3/h。
N1采區(qū)水泵房,安裝125D25-8型水泵5臺,其最大揚程H=172m,排水量Q=101m3/h,電機型號為YB280S-2,功率P=75KW,電壓V=660V,其中兩臺工作,兩臺備用,一臺檢修。水泵排礦井正常涌水量為202m3/h,排礦井最大涌水量為404m3/h。
北翼區(qū)域水泵房,水倉容積1660m3,安裝MD280-43×2型水泵4臺,其最大揚程H=86m,排水量Q=280m3/h,電機型號為YB315S-4,功率P=110KW,電壓V=660V,其中兩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檢修。水泵排礦井正常涌水量為560m3/h,排礦井最大涌水量為840m3/h。
中央水泵房,水倉容積4980m3,使用5臺200D-65×8離心水泵,其最大揚程H=492m,排水量Q=280m3/h,電機型號為JSQ-150-4,功率P=680KW,電壓V=6000V,其中兩臺工作,兩臺備用,一臺檢修。水泵排礦井正常涌水量為560m3/h,排礦井最大涌水量為1120m3/h。
2.4 重點防護對象
井下各生產系統(tǒng)設備、變電所、排水設備、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指揮機構
成立水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協(xié)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個部門的運作,統(tǒng)籌安排各個應急救援行動,為現(xiàn)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快速準確地制定出救災實施方案。
總 指 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紀委書記、生產礦長、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經營礦長、后勤礦長、工會主席
成員單位:生產科、地測科、安全科、運輸科、機電科、電力科、
通風科、調度室、礦辦、后勤部、四大件科、供應科、保衛(wèi)科、醫(yī)院、工會
指揮部地點:礦二樓會議室
指揮部電話:5945355
5948905
3.2 救援工作組職責
水災事故處置分搶險救災組、后勤保障組、公安保衛(wèi)組、醫(yī)療救護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6個組同時進行。
1、搶險救災組。主要由救護隊、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和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礦長擔任;救護隊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xiàn)場,根據現(xiàn)場指揮部制定的救災方案,制定出具體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成對災區(qū)遇險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提供救災必備的技術資料,同時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情況,查清入井人員的人數(shù)和姓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救護隊營救方法。
2、后勤保障組。由供應科和后勤中心組成,組長由后勤副礦長擔任,負責救災所需各類物資、器材的籌備,解決好救災人員的食宿等問題。
3、公安保衛(wèi)組。由公安部門組成,組長由礦黨委書記擔任,負責治安保衛(wèi)。維護礦區(qū)的正常秩序,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非救災人員逗留、圍觀和入井,防止有人鬧事影響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對礦井有關人員采取強制性措施進行監(jiān)審。
4、醫(yī)療救護組。由礦醫(yī)院工作人員組成,組長由礦醫(yī)院院長擔任,負責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和傷員的轉運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工會、勞資、礦辦等單位組成,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處理、家屬的安置及社會的穩(wěn)定工作。
6、事故調查組。由地測、生產、通風、安監(jiān)等技術部門組成,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原因和鑒定,追究事故責任,負責事故報告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
各井下隊組必須對生產過程中出現(xiàn)的突水情況及時進行匯報;地測科負責定期檢查全礦排水系統(tǒng)的布置及完好情況。地測科同時負責向調度室及地質處報送相關的處理信息。報送信息資料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
4.2 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采掘工作面的出水量情況劃分為以下預警級別:
第Ⅰ級:當掘進巷道淋水量小于3m3/h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區(qū)出水量小于15m3/h時,隊組自行組織人員安裝排水設備進行排水,同時隨時將排水情況匯報調度室及地測科。
第Ⅱ級:當掘進巷道淋水量大于3m3/h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區(qū)出水量大于15m3/h時,隊組要立即將情況匯報給調度室,地測科進行定期的出水量觀測,生產科進行排水工作。
第Ⅲ級:當掘進巷道淋水量大于15m3/h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區(qū)出水量大于60m3/h時,隊組要立即將情況匯報給調度室,由調度、地測、生產聯(lián)合進行排水工作。
第Ⅳ級:當采掘工作面發(fā)生突水事故時,常村煤礦啟動應急水災預案,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對出水點情況的觀測,及時向調度室匯報險情,各相關部門處于應急狀態(tài),根據險情聽從應急機構組長的指令做好各自的工作。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
制定水災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搶險領導機構,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為了扎實而有效地做好防治水工作,地測科要每月對生產區(qū)域的水文地質情況進行排查,并將隱患通知單及時下發(fā)給相關業(yè)務科室及生產隊組。
4.3.2 預警行動
地測科編制的水災應急預案要求礦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學習,啟動Ⅱ、Ⅲ級預案由調度室負責實施,預警信息的更新、發(fā)布,通報由礦調度室負責,需經礦長簽字確認;啟動Ⅳ級預案由礦長負責,預警信息的更新、發(fā)布、通報由調度室負責,需經公司應急機構組長簽字確認。
4.4 主要防御方案
1、礦井發(fā)生重大水災事故后,應立即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啟動《常村煤礦水害事故應急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要立即下達搶險救災命令,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在水災應急期,各工作組按各自職責,積極行動,盡職盡責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及時向礦救災指揮部匯報。
3、迅速判定水災的性質,了解突水地點、突水形式、影響范圍、靜止水位,估計突出水量、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4、掌握災區(qū)范圍、搞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分析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5、根據透水量的大小和礦井排水能力,積極采取排、堵水的技術措施。
6、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發(fā)生熏人事故。
7、排水后進行偵察、搶險時,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8、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適應的環(huán)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9、對于被水、沙截堵的災區(qū)人員,除應積極組織搶救外,如一時難以疏通,則應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難人員供風;一方面積極組織力量,千方百計搶險救人,另一方面狠抓搶險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5 匯報程序和制度
5.1信息收集和報告
常村煤礦、潞安礦業(yè)(集團)公司為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主體。要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
信息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yè)人數(shù)、隸屬關系、產量等內容,周邊區(qū)域的單位、社區(qū)、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水災事故的傷亡情況、性質、搶險方案、救災能力等基本情況。
5.2事故報告程序
事故現(xiàn)場人或知情人——→礦調度室——→事故有擴大危險(事故現(xiàn)場或井下人員迅速撤離)——→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成立應急搶險指揮部——→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事故無擴大危險(事故現(xiàn)場或井下人員協(xié)助搶救)——→清點人數(shù)(礦燈房或井口打卡房)——→清點人數(shù)(事故區(qū)隊)。
5.3新聞發(fā)布
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失實,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5.4制度
1.發(fā)生重特大煤礦水害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搶險救災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單位、部門要在應急指揮中心的統(tǒng)一指揮下協(xié)調工作;必要時可請求上級部門、駐地部隊和武裝警察部隊協(xié)助搶險救援。
2.主動報告災情原則。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tǒng),礦內外、井上下和主要作業(yè)地點通訊必須暢通。一旦發(fā)生水災事故時,發(fā)災地點必須向調度室匯報,簡要說明水災的位置,發(fā)生事故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及入井人員等情況。
3.快速反應原則。接到事故通知后,有關部門負責人要迅速趕赴事故現(xiàn)場。
4.迅速搶險原則。應急指揮中心要根據現(xiàn)場事故情況,快速準確制定救災方案,救護隊等有關部門要爭分奪秒的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故拖延時間。
5.突出重點原則。首先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同時,要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擴大和再次發(fā)生。
6.主動配合原則。各部門不僅要完成各自所承擔的任務,而且要主動配合、密切合作,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整體效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觀,局部必須服從整體。
7.煤礦行政領導負責原則。為避免各自為政,延誤時間,事故發(fā)生后要立即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礦長擔任。所有人力、物力、財力都要絕對服從指揮部的命令,對執(zhí)行命令不力的,指揮部有權作出處理。事后,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查辦。.
6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6.1應急保障
6.1.1人力資源保障
應急搶險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調動救護、醫(yī)務、公安等有關部門人員,保證預案的有效實施。
6.1.2通訊(信息)保障
預案中涉及到的單位、部門、人員應保證相互間通訊、信息(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的通暢,保證預案的及時啟動。
6.1.3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常村礦供應科應儲備有水災事故搶險物資,并保證礦井出現(xiàn)水災事故時,在第一時間投入抗災搶險工作,達到控制災情的目的。儲備物資必須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保證能夠正常使用,并派專人管理。沒有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必備設備應有:(1)低揚程大排量水泵或潛水泵(揚程100米以內,排量150m3/h以上)3臺;(2)大揚程大排量水泵(揚程450米以上,排量250m3/h以上)3臺;(3)直徑219mm排水管路1500m;(4)直徑377mm排水管路1350m;(5)直徑100mm排水管路1500m;
(6)供、配電設備及儲備水泵所需的配套機電設備;(7)電纜2000米、鐵鍬200把、編織袋1000條、鉛絲5噸、鎬200把。
6.1.4資金保障
常村煤礦承擔應急救援費用,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保證搶險所需資金的暢通。
6.2 物資維護
供應科、機電科要對水災應急日常所需物資、設備和配件進行維護,并能保證其有效使用;對于數(shù)量較大的搶險物資,供應科、機電科必須明確貨源,做到用之即到。
7 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原則和程序
7.1 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xiàn)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必須核實確認災區(qū)內傷亡和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原則。搶險救援結束后,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偵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誘發(fā)其他事故隱患。
3、實施監(jiān)控原則。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表的連續(xù)監(jiān)測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7.2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程序
現(xiàn)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應急搶險指揮部匯報情況,經指揮部認真核實達到恢復正常狀態(tài)條件,批準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xiàn)場后,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并向集團公司救援指揮部匯報。
7.3后期處置
(1)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
參加搶險救援人員,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2) 安監(jiān)處組織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xiàn)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
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3) 應急救援過程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
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8 相關圖紙
常村煤礦應急救援部應提供的必要資料,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圖;◎水文地質圖;◎礦井充水性圖;◎井上下對照圖;◎井下運輸系統(tǒng)圖;◎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礦井供電系統(tǒng)圖;◎排水、防塵、壓風、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tǒng)圖;◎井下避災路線圖;◎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圖;◎瓦斯、煤塵、頂板、水、通風等數(shù)據; ◎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和聯(lián)絡電話號碼;◎井下通信系統(tǒng)圖等;◎水倉容積、泵房水泵的配備等數(shù)據;
9 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9.1 教育科應將《水災事故應急預案》、《常村煤礦防治水管理規(guī)定》及《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納入年度培訓計劃。
9.2 所有生產隊組要根據水災應急預案進行演習,并在演習中首席本作業(yè)地點的避災路線。
9.3 安全科負責監(jiān)督進行水災應急預案演習。
10 附則
10.1 預案管理與更新
常村煤礦地測科負責該預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據井下模擬演習中存在的問題,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預案更新工作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當?shù)V區(qū)有水災事故發(fā)生時,由組長發(fā)布命令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地測科、調度室、安全科等部門負責協(xié)調組織各相關單位實施。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預案的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恪盡職守,工作做的扎實到位未發(fā)生任何水害事故,則相關單位進行獎勵,該獎勵由安全獎勵基金列支;若在預案實施期間,由于某些相關單位工作疏忽、監(jiān)督不力,導致人為因素造成水災損失,則對相關單位處于相應罰款。
9.3 預案備案
水災應急預案在總工辦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