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預測預報制度
XX煤礦預測預報制度 為了更好地指導礦井安全生產(chǎn),防止礦井地質災害和突水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礦井安全生產(chǎn)。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防治水細則》、《煤礦地質工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地質預報種類
地質預報是動態(tài)預報,針對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地質、水文地質問題進行預測預報,按其使用期不同可分年報、月報,并隨著采掘工程的進展及時發(fā)出臨時性預報。預報編制內容必須有文字和附圖,并裝訂成冊。內容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
(二)地質預報編制時間
1、月度預報自生產(chǎn)計劃下達后開始編寫,下月5日前經(jīng)總工程師審批后下發(fā)。
2、年度預報自下年生產(chǎn)計劃下達后開始編寫,下年度首月月初下發(fā),年預報需附有關圖件。
3、臨時性預報的編制,依據(jù)采掘工作的需要對原先的預報目標加以修改,特別是影響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chǎn)的地質因素,屬即發(fā)型預報。
(三)地質預報的主要內容:
月度預報:①斷層、褶皺、古河床沖刷區(qū)、煤層變化區(qū)等的位置、特征、導、含水性,以及對煤(巖)層的影響情況。②煤層的揭露位置、煤層厚、結構、傾角,以及煤層頂、底板巖性特征。③含水層、隔水層,順巖層巷道的巖層走向變化、裂隙發(fā)育程度。④老窯、老巷道、老采空區(qū)的位置、積水情況等。⑤封閉不良或封閉情況不明的鉆孔的位置及封孔情況。⑥工作面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排水路線及設備等。⑦瓦斯地質、瓦斯含量等相關內容。⑧對安全生產(chǎn)的建議等。
年度預報:①見煤層的巷道名稱,揭露煤層的位置、煤層數(shù)等。②通過井田的主要斷層、嚴重斷裂破碎帶、物探異常區(qū)、薄煤層不可采范圍等。③接近老窯、老巷道、老采空區(qū)的地點、積水情況等。④需要進行井下的物探、鉆探、巷探的地點、原因。⑤煤層瓦斯賦存情況、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性等。
臨時性預報:在月度預報的基礎上,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chǎn)的單項或多項因素等進行預報。
預報范圍
綜采、綜掘、炮掘工作面預報范圍至少超前當月計劃計劃30m,采掘計劃調整后及時補充地質預測預報。
(四)地質預報的審查及報出
地質預報的紙質版本需經(jīng)各級負責人審查簽字后生效,且當月月初必須下發(fā)。
1、臨時性預報經(jīng)總工程師、地測部及相關部門人審查、簽字后生效;
2、月度預報經(jīng)總工程師、地測部、通防部、機電部、等相關部門審查、簽字后生效;
3、年度預報經(jīng)地測部、通防部、機電部、總工程師簽字審查后生效;
臨時性預報、月度預報需準備一套紙質復印件及時發(fā)送給有關部室、區(qū)隊簽收,地測部負責保存。
(五)地質預報的分析和驗證
地質預報要重視預報的效果和驗證,做到月初預報、月末驗證,預報與實際出入較大時,及時分析原因總結預報經(jīng)驗,提高預報質量。
(六)地質預報的存檔管理
所有預報原件按要求存檔,紙質的預報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電子版要按預報種類保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