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電要害場所包括下列單位:地面變電所,井下變電所,采區(qū)變電所、井上下絞車房、主水泵房、電話總機、抽風機房、鍋爐房、以及其它機電要害場所等。
二、下列人員進入場所必須進行登記:礦領導、機電科領導、機電設備檢查和技術人員以及固定設備檢修人員。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要求進入場所的,必須由礦、機電科領導陪同進行登記。其它人員進入場所必須有保衛(wèi)部門簽章,持《證明》方可登記進入。
三、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時,每次進入場所不得超過10 人,在交接班和處理事故時,不得進入參觀學習。
四、要害場所設備的安裝、檢修的項目、內容、時間、參加人員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必須經礦領導批準。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技術要求。
五、要害場所發(fā)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上級部門,根據發(fā)生事故性質情況要切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如需進行搶修、搶救時,首先進行搶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擴大。
六、要害場所不經批準不得攝影、繪圖、抄錄技術數據。
七、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方法,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壞人破壞。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擅自帶入非工作人員以及孩子等。
八、要害場所不得帶入或放置與設備無關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自行車以及污染環(huán)境的其它雜亂物品等。
九、要害場所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完善各種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并建牌建板上墻。
十、必須健全所有記錄薄,進入場所進行檢查、維修、試驗等均應認真填寫。
十一、要害場所必須存放充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