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加強班組建設,發(fā)揮班組長的作用,推動班組安全、生產質量和職工素質等方面有一個大的提高,推進平安礦區(qū)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時間:
每季度進行一次,季度首月上旬拿出考核結果。
二、考核人員:
1、采掘工區(qū)各班組正班長、各隊隊長;
2、各工區(qū)機電班組長、隊長。
三、考核程序:
依據考核細則,由生產科提供月度采掘驗收工作報告,機電科提供機電班組長、隊長考核結果,安監(jiān)處提供考核班組月度安全情況,由黨群部考核政治思想,時間為每月的28日前,每拖后一天罰款20元,以此類推。由黨群部于季度首月上旬根據以上內容拿出考核結果,進行張榜公示。
四、考核內容:
采掘班組長、隊長考核: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政治思想五個方面。
機電班組長、隊長考核:安全、任務、業(yè)務能力、組織能力、政治思想五個方面。
五、獎勵辦法:
根據考評結果和公示情況,確定無誤后,報礦領導審批,送工資科在工資中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