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4J(S)/4S(C)型防爆無軌膠輪灑水車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一)駕駛?cè)藛T必須持有國家頒發(fā)的 C1 及以上駕駛證件,并經(jīng)過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后上崗。
(二)駕駛?cè)藛T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規(guī)、煤礦“三大規(guī)程”、《神東煤炭集團輔助運輸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規(guī)定。
(三)駕駛?cè)藛T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入井前必須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礦燈、自救器等)和攜帶氧氣、甲烷、一氧化碳便攜儀及定位卡。
(四)駕駛員必須熟悉所駕駛車輛的各項性能,入井前必須對所駕車輛按照點檢要求進行自檢,嚴禁不完好車輛入井。
(五)駕駛員必須熟練掌握所駕車型的應急處置方案、礦井輔助運輸路線、避災路線、CO 傳感器安設點。二、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前的檢查
1.檢查機油、柴油、液壓油、冷卻液、變速箱油、泵增速箱油位和液位是否正常。
2.檢查進氣軟管有無破損、松脫現(xiàn)象。
3.檢查制動油管、制動器、波紋管是否漏液。
4.檢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開焊現(xiàn)象,前后鋼板是否有斷裂,各連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脫或斷裂現(xiàn)象。
5.檢查罐體是否有開焊現(xiàn)象,噴嘴有無缺失及堵塞現(xiàn)象。
6.檢查發(fā)電機皮帶是否完好,液壓膠管、纜線有無破損。
7.檢查發(fā)動機表面是否整潔干凈,廢氣處理箱是否干凈、排氣防爆柵欄是否堵塞。
8.檢查輪胎氣壓(標準胎壓0.73MPa)及磨損量是否超標,爬梯是否牢固。
9檢查座椅、各開關按鈕、門鎖、儀表、安全帶、后視鏡、照明信號燈、倒車語音裝置、定位及通信系統(tǒng)等附屬設施是否完好。
10.檢查滅火器(含自動滅火裝置)、三腳架、阻車器是否完好齊全。
11.檢查車輛其它各部位有無異常情況。
(二)啟動
駕駛員在檢查車輛完好并確認周圍無人員后,進入駕駛室關好車門、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啟動操作。
1.啟動時,應先打開電源開關、氣罐球閥和撥動閥,將控制箱中間的旋鈕打到“運行(ON)”檔,安全保護裝置通電,車輛自檢。
2.車輛自檢完成后,確保車輛檔位在空檔位置,踩下離合器踏板,配合適當油門,按下啟動按鈕至起動,起動后隨即松開啟動按鈕(檢查啟動按鈕是否回位),柴油機正常運轉(zhuǎn)。
(三)行車前的檢查
1.檢查油管、水管、波紋管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
2.檢查發(fā)動機油壓表,若機油油壓低于0.15MPa時,應停機檢查故障原因。
3.檢查燈光、喇叭、倒車語音報警裝置、雨刷是否完好。
4.柴油機起動后怠速預熱2-3分鐘,機油壓力0.2MPa~
0.6MPa;前、后制動壓力8.6MPa~10.3MPa;氣壓0.7MPa, 方可行駛。
5.車輛啟動后應檢查變速箱、取力器、水泵是否正常結(jié)合運轉(zhuǎn)。
6.檢查車輛各類保護系統(tǒng)是否正常,尾氣是否達標。
(四)車輛的行駛
1.車輛起步:起步前釋放停車制動閘,鳴笛三次并打轉(zhuǎn)向燈,踩下離合器踏板,然后將換檔桿置入1檔或倒檔,松開離合器踏板并緩慢踩踏油門,車輛即能起步行駛。
2.車輛制動:為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起步后應試踩制動踏板,檢查制動效能是否良好,行駛中制動時應緩慢踩下制動踏板。
3.臨時停車
(1)臨時停車需在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條件下,停放點為巷道寬敞、頂板支護良好、底板完好,無淋水、無積水、無片幫、不易發(fā)生碰撞的位置。
(2)臨時停車時,應打開警示燈,松開油門踏板,踩下離合器踏板,將換檔桿推入空檔位置,然后踏下制動踏板。車輛停穩(wěn)后,將停車制動手柄推入制動位置,確認氣壓在0.7MPa~0.8MPa之間,將轉(zhuǎn)換開關轉(zhuǎn)到“關”的位置,使發(fā)動機熄火;駕駛員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安放阻車器,并在車輛前后30米設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
(3)車輛嚴禁在 CO 傳感器上風側(cè)規(guī)定范圍內(nèi)停放或會
車。
4.緊急停車
(1)緊急停車時,將車輛靠邊側(cè)行駛,松開油門踏板,
踩下離合器踏板,將換檔桿推入空檔位置,同時踏下制動踏板、將停車制動手柄推入制動位置。車輛停穩(wěn)后,將轉(zhuǎn)換開關轉(zhuǎn)到“關”的位置,使發(fā)動機熄火。下坡道停車時換檔桿推入倒檔位置,上坡道停車時換檔桿推入Ⅰ檔位置,打開警示燈,安放阻車器并在車輛前后30米設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
(2)在腳制動失效無法停車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手制動器輔助制動,并盡量將車輛駛向緊急避險道或采取其它緊急避險措施。
5.運行過程中的要求
(1)車輛行駛過程中,注意觀察儀表指示等是否正常。柴油機水溫應保持在80℃~98℃的范圍內(nèi)。
(2)行駛過程中應注意車輛各部位工作狀況,若發(fā)現(xiàn)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和排除。
(3)在井下巷道中行駛時,車速應保持在時速30公里以內(nèi),嚴禁超速行駛。
(4)坡道行駛時嚴禁換檔,下坡須Ⅰ檔行駛,行駛時不允許熄火或換入空檔滑行,并通過間斷踩制動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過快。
(5)在連續(xù)坡道緩沖平臺,應將車輛速度降為零,重新提速行駛。
(6)倒車時,待車輛完全停止后,打開倒車語音并確認周圍環(huán)境安全后,以緩慢速度倒車。
(7)若井下巷道中積水深度超過200mm時,不許車輛涉水通過。
(五)灑水作業(yè)
灑水系統(tǒng)主要由水泵、球閥、霧化噴嘴、高噴水槍及管道等組成。
圖 1 水路系統(tǒng)原理圖
(1)水罐灌水:將車輛停放在水源管路下方,管路口對準水罐上方的注水口,打開水源開關,當液位指示水罐已注滿時,關閉水源開關。
(2)噴霧灑水:根據(jù)灑水需要打開相應球閥,啟動車輛。在車輛未行駛前踩下離合踏板,接通取力器,緩慢釋放離合器,逐漸加大油門,將車輛發(fā)動機控制在所需轉(zhuǎn)速,即可控制水泵實施灑水作業(yè),當完成噴霧灑水后,立即關閉取力器,水泵停止作業(yè)。
(3)水罐排污放水:打開球閥1,將水罐內(nèi)污物余水排
掉。
(六)收車操作
1.收車時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停車制動
手柄推入制動位置。
2.熄火前先將氣壓打至0.7MPa~0.8MPa,柴油機應怠速運轉(zhuǎn)2~3分鐘,將轉(zhuǎn)換開關轉(zhuǎn)到 “關”的位置,使發(fā)動機熄火。
3.駕駛員在下車后應關閉氣罐球閥、水罐總閥以及照明燈、轉(zhuǎn)向燈、倒車燈、電源開關,并在輪胎前后安放阻車器。
4.收車后,駕駛員須繞車一周檢查車輛有無漏水、漏油、潤滑油缺少等現(xiàn)象,并鎖好車門。
5.收車后及時清洗排氣柵欄、廢氣處理箱。
6.使用過的灑水車在入庫前將水罐管道和離心泵的水放盡并關閉注水蓋板。
7.收車后駕駛員需對車輛全面點檢,填寫好運行記錄表、故障記錄表及其它記錄。 三、注意事項
(一)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二)嚴禁未脫開離合器,接通取力器。
(三)嚴禁一檔以上起步,避免沖擊載荷造成零件損壞和柴油機熄火。
(四)每次啟動時間不得超過 5 秒,否則會影響啟動馬
達的使用壽命。每次啟動失敗后,應停2分鐘再啟動,三次啟動失敗應查找原因。
(五)車輛作業(yè)區(qū)域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車輛運行過程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六)車輛在未停穩(wěn)時,嚴禁人員解開安全帶及上下車。
(七)車輛在經(jīng)過濕滑路段時,應減速慢行。
(八)嚴禁將高壓水槍對準人員噴水,嚴禁使用高壓水槍清洗電氣設備。
(九)高壓噴水作業(yè)時,車速不得高于5公里,駕駛員未接到操作人員通知不得移動車輛。
(十)車輛移動時,操作人員嚴禁上下車。
(十一)操作人員進入操作平臺應系好保險帶。
(十二)巷道內(nèi)遇到行人或車輛,停止灑水作業(yè),待人員或車輛通過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十三)車輛必須按照風量核定準入數(shù)量駛?cè)?,嚴禁超?shù)量集中作業(yè)。嚴禁車輛停車不熄火。
(十四)嚴禁故障車輛帶病運行,補水箱缺水情況下作業(yè)。車輛嚴禁甩保護運行。
(十五)嚴禁車輛未熄火狀態(tài)加油、加水。
(十六)車輛拖車時,必須按照《拖車安全措施》執(zhí)行,前后要有指揮車護送。
(十七)停車后必須關閉照明燈、轉(zhuǎn)向燈、倒車燈、電源開關,防止造成蓄電池虧電。
(十八)冬季車輛必須停放在環(huán)境溫度符合車輛要求的地方,否則應將車輛的水放盡,并盡量采取保溫措施,防止管路及水箱損壞。
(十九)按照規(guī)定定期對儲氣罐進行排放水工作。
(二十)按照規(guī)定定期檢查儲氣罐安全閥是否工作正常, 若安全閥損壞須立即更換。
(二十一)每周吹一次空濾濾芯、每季度清洗一次進氣柵欄。
(二十二)嚴禁發(fā)動機水箱高溫情況下開蓋加入冷卻液。 四、車輛應急處理
駕駛?cè)藛T需熟練掌握《神東煤炭集團輔助運輸車輛應急手冊》。在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駕駛員需按照以下規(guī)定進行應急處置:
(一)腳制動失靈: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根據(jù)路況和
車速控制好方向。
1.下坡發(fā)生剎車失靈時,立即鎖止手制動停車,如手制動不能停車,將檔位依次從高速檔切換到低速檔使車輛減速。不能利用車輛本身的機構(gòu)控制車速或找不到合適的物體降低車速時, 駕駛員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駛?cè)氡茈U硐或利用車體一側(cè)等鋼性部位。盡量向無電纜、水管一側(cè)煤壁或巖壁靠攏,以摩擦、碰撞來增加阻力,達到強行停車脫 險的目的,盡可能地減少事故損失。
2.上坡時出現(xiàn)剎車失靈,應適時減入低速檔,保持足夠的動力,待車輛行駛到坡頂平穩(wěn)路段時,利用手制動停車。如需半坡停車,應保持前進低檔位,鎖止手制動。如有后滑現(xiàn)象,車尾應朝向煤壁、巖壁或安全一面,打開信號燈、鳴喇叭、晃礦燈等手段提示引起后方車輛的注意。
(二)方向失靈: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點剎腳制動使車輛停止。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時,還應對巷道內(nèi)行駛的其它車輛及行人發(fā)出警告信號,如打開信號燈、鳴喇叭、晃礦燈等手段提示避讓。在車輛停止后,前后30米擺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三)燈光失靈:駕駛員應沉著冷靜,雙手緊握方向盤,控制好車輛方向,點剎腳制動,立即停車。打開礦燈查看周圍環(huán)境后,盡量將車輛緩慢移動到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點,安放阻車器、在前后30米擺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四)車輛爆胎:駕駛員應沉著冷靜,雙手緊握方向盤,控制好車輛方向,嚴禁猛打方向,點剎腳制動,使車輛緩慢停下。打開礦燈查看周圍環(huán)境后,盡量將車輛緩慢移動到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點,安放阻車器,在前后 30米擺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五)漏水、漏油、異響:盡量將車輛移動到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點,安放阻車器,在車輛前后及撒漏油污路段前后設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提醒過往車輛減速慢行,并匯報調(diào)度清理路面油污及維修車輛。
(六)突發(fā)故障熄火: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握緊方向盤,盡量將車輛滑行到巷道邊側(cè),點剎腳制動,使車輛緩慢停下。車輛停穩(wěn)后鎖止手制動,打開警示燈(便攜式警示燈),安放阻車器,排查故障原因,確認沒有安全問題后方可二次啟動車輛。仍無法排除故障時,應設置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七)發(fā)動機“飛車”:立刻關閉斷氣、斷油閥將發(fā)動機熄火,拉起駐車手柄。車輛強制熄火后,駕駛員不得隨意
再次啟動車輛,應上好阻車器設好警示牌,立即匯報礦調(diào)度室和車隊值班室,在原地等待救援。
(八)車輛著火:立即停車熄火斷電,佩戴自救器,在
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適的方式滅火,當火勢無法控制時,立即棄車撤離并匯報調(diào)度室救援。
(九)車輛碰撞:當車輛出現(xiàn)碰撞類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熄火,必要時砸碎玻璃進行人員撤離。如車輛還能移動則要使車輛靠邊停放,避免影響其它車輛通行或是造成二次事故發(fā)生。如無法將車輛靠邊停放或是駛?cè)胝{(diào)車硐室,駕駛員必須在車輛前后30米設置警示牌并對來往車輛晃燈示意。及時向調(diào)度室報告事故發(fā)生的類型(車輛故障或是運輸事故),是否有人員傷亡、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斷等相關信息,等待救援。
(十)誤入深水處:如判斷或?qū)崪y可以通過,檔位選入低擋,穩(wěn)定油門勻速通過積水路段。如車輛在水中熄火,切不可重新啟動車輛,人員立即撤到安全位置并及時匯報救援。
(十一)車輛誤入超核定數(shù)量巷道:立即靠邊停車并熄
火,等待其它車輛駛出后,滿足準入數(shù)量方可啟動車輛運行。
(十二)車輛誤入低氧區(qū):隨身儀器發(fā)出報警時,駕駛員應立即駕駛車輛駛離低氧區(qū),在動力不足時應熄火,人員優(yōu)先撤出匯報。在入口處設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提醒后方車輛、人員禁止進入,及時向調(diào)度室報告。
(十三)車輛誤入有毒有害氣體超標的區(qū)域:隨身儀器報警有害氣體超標,車輛保護未自動斷電時,應立即熄火撤人匯報;保護自動斷電后,嚴禁二次啟動,立即撤出人員。
(十四)遇濕滑路段側(cè)滑:
1.如因車輛速度過快導致側(cè)滑,緩慢抬起加速踏板,按側(cè)滑時車身擺動的方向輕打方向,調(diào)正車身,避免繼續(xù)側(cè)滑。如因轉(zhuǎn)向引起側(cè)滑,嚴禁使用行車制動、亂打方向。
2.如因制動原因造成側(cè)滑,應立即停止制動,同時向側(cè)滑一側(cè)調(diào)整方向(后輪側(cè)滑時),擺正車身,避免繼續(xù)側(cè)滑。調(diào)整方向時不能過急或持續(xù)時間過長,以避免車輛向反方向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