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塔礦52304工作面破碎機液力耦合器損壞事故
大柳塔礦52304工作面破碎機液力耦合器損壞事故
一、事故時間:2011年11月9日4點20分
二、事故地點:大柳塔礦52304綜采工作面
三、事故經過:
2011年11月9日,綜采一隊夜班接班后正常組織生產,4:20運輸機停機,未發(fā)現(xiàn)異常,重新啟動三機。啟動破碎機電機時有異響,隨即停機。檢查發(fā)現(xiàn)破碎機液力耦合器損壞,與之相連接的破碎機電機(700KW)轉子從電機盲端竄出110mm。帶班隊長立即向隊里及調度室匯報,并組織人員拆卸驅動部,聯(lián)系相關部門核實地面有無備件,經核實地面無整體驅動部,維修二廠有備件但需組裝。
4:50備件核實清楚。由于二廠四部組裝新驅動部夜間無人,直至早晨8點正常上班后才開始組裝新驅動部。由于所有備件都存放在場地包裝箱內,存放分散,10:10所有備件到位并開始安裝工作,14:20組裝完畢,試運轉1小時運行正常,18點到礦開始更換。
四、原因分析:
1、事故后,設備管理中心檢測實驗室對升井的2個易熔塞進行檢驗,熔化溫度為190℃、189℃,易熔塞標準熔點溫度為110℃,不符合要求。耦合器溫度升高后未起到保護作用,導致此次事故發(fā)生。
2、4:50備件核實清楚,維修二廠沒有及時組織人員組裝破碎機驅動部,組裝不及時是此次事故處理時間長的原因。
五、預防措施:
1、使用耦合器的單位,應對耦合器易熔塞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易熔塞立即組織更換。并檢查防護罩螺栓是否緊固,防止護罩松動。
2、嚴禁私自使用未經公司同意的備件和材料,如有缺件應及時向機電管理部反映,機電管理部對物供中心進行績效考核,并組織落實配件問題。
3、針對礦里夜間出現(xiàn)的突發(fā)事故,需要維修中心配合時,要求維修中心積極配合,并嚴格執(zhí)行公司下發(fā)夜間故障搶修管理辦法,縮短故障處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