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新煤礦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育新煤礦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農四師振興總廠育新煤礦
二〇〇八年
目 錄
一、總則
二、育新煤礦(礦井)概況
然條件、原因和地點
四、育新煤礦(礦井)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一)礦井瓦斯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二)礦井煤塵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三)礦井火災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四)礦井水災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五)礦井頂板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一)處理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組織措施
(四)冒頂事故的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六、避災路線
一、總則
為了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職工健康,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按照國家《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生產法》中有關規(guī)定,根據我礦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礦井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以達到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并在事故發(fā)生時,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難人員及國家財產的目的。
二、育新煤礦(礦井)概括
育新煤礦始建于70年代,2006年立項進行技改,2008年生產能力達到9萬噸。礦區(qū)位于伊寧縣城18公里,距伊寧市22公里,行政區(qū)劃屬伊寧縣潘津鄉(xiāng)管轄。并與國道218相連,交通便利。
地理坐標東經:81°26′46.71″;
北緯:44°02′43.35″。
礦井開采為斜井開拓,現可采6號、7號、8號、9號、10號、12號煤層,主井車場布置在+745m水平,運輸巷布置在+745m水平。礦井現回采9號煤層的上山采區(qū)。采煤方法為倉儲式,在今年6月改造后采用長壁懸移頂移梁液壓支架爆破采煤方法,正常生產期間分早、中、晚三班生產、三班掘進。生產(31BN)不粘結長焰煤,屬良好動力用煤和民用煤。
三、育新煤礦(礦井)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各種事故的自然條件、原因和地點。
育新煤礦(礦井)根據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報告及批復確定,瓦斯相對涌出量為3.96m3/t,瓦斯絕對涌出量為0..75m3/min,二氧化碳相對涌出量為4.27m3/t,二氧化碳絕對涌出量為0.81m3/min,礦井瓦斯等級機為低級的鑒定結論。
育新煤礦,斜井開拓中央并列式機械通風,懸移頂梁液壓支架炮采放頂煤,現開采水平較深,礦壓較大且屬開采厚煤層。易發(fā)生頂板災害、煤炭自燃災害和瓦斯事故。
四、育新煤礦(礦井)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一)礦井瓦斯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2、礦井井下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做到“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3、瓦斯的檢測、報表必須要由專職安全檢測員檢測完后填寫。并做到瓦斯日報、瓦斯檢測牌和瓦斯臺帳的“三對口”。
4、加強礦井通風,理順通風線路,完善通風系統,對開采的采空區(qū)、廢棄巷道、盲巷必須設置永久性密閉墻或柵欄且懸掛警示牌。
5、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設置瓦斯牌板,由當班專職瓦斯檢測員進行認真填寫。如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值班領導。
6、必須堅持瓦斯日報制,并每日上報礦長、安全副礦長檢閱。
7、對瓦斯涌出量較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堅持:三不準”,既無風不作業(yè),無檢測瓦斯不作業(yè),瓦斯?jié)舛炔唤挡蛔鳂I(yè)。
8、加強對瓦斯檢測員的業(yè)務能力培訓,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9、礦井的主要領導,必須對瓦斯的檢測人員負責,保證瓦斯報表真實可靠。
10、凡是礦井開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須配備足夠的瓦檢員。
11、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設置瓦斯風電閉鎖和瓦斯斷電儀、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設置的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12、杜絕井下所有電器設備、電纜等的失爆現象。
13、嚴禁使用明火放炮,堅持使用水泥泡。
14、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井下。
15、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通風系統時必須上報審批。
16、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當獨立通風有困難而采用串聯通風時,進入串聯工作的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得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都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串聯工作面的個數不得超過3個。
17、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主要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8礦井都必須有足夠的通風檢測儀器儀表,井下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面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檢測結果都應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板上。
19、礦井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fā)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具體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各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測定,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測兩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面至少到工作面檢查一次。
(二)、礦井煤塵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1、礦井井下產生煤塵的地點 ,必須定期對塵毒等進行檢測,測定的時間間隔為:粉塵作業(yè)地點,井下每月測定兩次,井上每月測定一次;生產性粉塵中游離的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應該測定一次。
2、礦井必須制定綜合防塵和粉塵管理責任制。
3、測定井上、下有人工作地點和人行道的空氣中粉塵濃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含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最高允許濃度為2mg/m3;含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和煤塵,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3;含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水泥粉塵,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3。
4、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
5、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如果有水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必須關閉,并必須設置引水管。
6、井下煤倉、溜煤眼、輸送機其它轉載點,以及地面翻車機、膠帶走廊、破碎車間等,都應灑水。
7、井下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刷洗井幫巷壁,采用水泡泥放泡,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通風等綜合防塵措施,嚴禁干打眼。
8、煤層干燥的采煤工作面采取向煤層注水、水炮泥、噴霧灑水或其它防塵措施。
9、噴霧混泥土工作面:噴霧應采用潮或濕噴,不得干噴。噴射前必須洗巖幫,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勞保用品。
10、采空區(qū)的鉆孔、灌漿孔必須及時嚴密封閉,采空區(qū)的浮煤、余煤必須清除干凈,灌入漿料要足夠,配制要得當。
11、井下所有的礦車都應保持完好,防止漏煤。
12、防塵用水必須水質清潔,防塵設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和維護。
(三)礦井火災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1、生產和建設礦井必須制定地面和井下的防火措施,防火制度。
2、每一礦井必須在地面設置消防水池,并經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
3、每一礦井必須設置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皮帶運輸機巷道中,應閣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
4、木料場、矸石山,離井口風井的極力不得少于50米,矸石山不許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的上風側。
5、井口房和通風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用火爐取暖。
6、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和使用電爐,井下如果需要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時,每次都必須制訂安全防范措施,經安全副礦長批準后,并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還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7、井下硐室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及各種潤滑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都必須回收干凈,并有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8、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都必須設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人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每季度要有礦長組織救護隊、分別到井下、井口的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對回采完的工作面必須及時封閉,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封閉墻必須使用水泥、紅磚等永久性封閉。
11、對開采有自燃傾向性的煤層,設置自然發(fā)火觀測站,并有專人定期檢查分析整理,發(fā)現異常變化,立即發(fā)出自燃發(fā)火預報,有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2、井下任何人發(fā)現火災時,應視火災的性質、災區(qū)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3、封閉的火區(qū),只有經取樣化驗分析證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區(qū)已經熄滅,方準啟封。
(1)火區(qū)內的溫度下降到30℃;
(2)火區(qū)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
(3)火區(qū)內空氣不含一氧化碳或一氧化碳濃度在0.001%以下;
(4)火區(qū)內的出水溫度低于25℃
14、啟封已熄滅的火區(qū),必須事先制訂措施,報礦總工批準。啟封火區(qū)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風流中的一氧化碳,發(fā)現一氧化碳或其它復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qū)供風,并重新封閉火區(qū)。
15、啟封火區(qū)和火區(qū)初期通風等工作,都必須由礦山救護隊進行負責進行。
16、井下嚴禁吸煙。
(四)、礦井水災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1、礦井必須編制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2、礦井每年雨季必須對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面檢查。
3、礦井必須有水文地質和礦區(qū)范圍內老窯積水資料。
4、各井口必須設置防洪壩、引水渠,防止雨季受水的威脅。
5、井口附近的塌陷區(qū)內外的積水可能滲入井下時,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做。
6、報廢的鉆孔必須及時封閉。
7、掘進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fā)現有透水預兆(如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膨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fā)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報告礦領導,如情況危急,必須先撤出作業(yè)人員。
8、井下必須設有排水設備,排水設備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9、井下水倉必須要有主水倉和副水倉,當一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容量符合設計。
10、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等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都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所有零配件都應補充完全。
11、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應高于泵房地面水平7米以上,另一個出口通井底車場,切應設防火、防水門。
12、泵房和水倉來連接通道應設置防水閘門。
13、水倉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兩次淤泥。
14、井下探放水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15、探水作業(yè)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有專人負責。用鉆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檢測。
(五)礦井頂板的檢測、評估和監(jiān)控措施
1、每一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保證工作面必須經常保持兩個以上暢通無阻的安全出口。
2、采煤工作面煤壁不得留有傘檐,不得任意丟失頂板煤和底煤。
3、在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
4、采、掘工作面在斷層或頂板破碎時,過老窯或冒頂區(qū)時,都必須按具體情況,改變支架方式,并制定安全措施。
6、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在開工前,班組長和安全員必須對工作面安全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時,方準工人進入工作面,當發(fā)現險情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排險隱患,班組長和安全員不得離開現場。
7、回采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控頂距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
8、放頂過程中,必須要有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親自在場指揮。
9、放頂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柱等危險情況的安全地點工作?;刂彭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清理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10、掘進工作面必須超前支護,保證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11、搬動刮扳機時,防止機頭、機尾撞倒支柱,發(fā)生以意外頂板事故。
五、礦井重大危險源事故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一)處理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組織措施。
1、為了有秩序地迅速搶救遇難人員,處理事故,盡快地恢復生產,特成立救災指揮部:
救災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李建民(礦長) 電話:
手機:
副總指揮:牛鵬舉(書記) 電話:
手機:
賈保紅(安全副礦長)電話:
手機:
成員:安技辦人員、救護隊長、隊長、各班長
后附:救災指揮成員通訊聯絡電話,救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發(fā)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礦領導,召集以上人員待命。
2、處理事故過程中,各有關人員的職責按《制度匯編》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發(fā)生重大瓦斯、煤塵爆炸和火災、大冒頂等重大人生傷亡或財產損失等事故時,發(fā)現人員必須立即向礦領導匯報事故的性質、地點和遇難人員情況。
4、發(fā)生重大事故后,礦長立即指揮全部人員集合,然后在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分工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工作,各職能部門及各隊、區(qū)主要負責人要在指揮部的領帶下,組織好本單位人員積極參加救災工作。
5、發(fā)生事故后,有關單位、礦燈房、礦井值班調度室調度、檢身工要互相聯系,準確統計出下井出勤人員人數和井下遇難人員人數。礦醫(yī)院應及時做好急救工作。
6、救災人員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地點,選擇捷徑到達事故發(fā)生地點,以便盡快進行搶救和搜尋遇難人員工作。
7、救災人員的方法和原則:救災原則和方法根據災害的性質和地點確定,一般應采取切斷電源,直接救災,封閉事故地區(qū)等方法進行。
8、凡是井下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本地區(qū)域的避災路線,發(fā)生事故時 ,能由最近路線到達安全避難或出井。
(二)瓦斯、煤塵及火災事故的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1、撤退災區(qū)人員:
(1)事故發(fā)生后,災區(qū)人員要立即采取自救與互救措施,位于災區(qū)的人員先要盡快撤離。
(2)救災指揮部在指揮救災時,受災人員要以事故區(qū)為中心,判斷事故類型,撤到安全的進風巷道。
(4)避災時,遇險人員在班、組長的指揮下,按救護人員、救災人員指引的避災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qū)。在避災過程中要守紀律、互相照顧,不準單獨亂跑,進入避難硐室要發(fā)出呼救信號,以便救災人員跟蹤,尋找撤退中要注意風流方向,要盡快取捷徑進入新風區(qū)域。
2、避災措施,在發(fā)生沼氣、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無法撤離時,應考慮以下方法避災:
(1)迅速轉入獨頭巷道(最好是巖石巷)關閉局扇,切斷風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氣侵入。
(2)暫時躲到安全地點不能撤離的人員,要沉著、冷靜,盡量減少動作,并在躲避的巷道口掛上礦燈、工具或定時隔敲管子、鐵軌等,發(fā)出求救信號等救援。
(3)當發(fā)生沼氣、煤塵爆炸事故,無其他巷道躲避或來不及撤離時,避災人員要注意爆炸沖擊波的方向,要迅速背向沖擊波的方向,臉朝下撲向水溝里,用濕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絕火焰或防止高濃度有害氣體的傷害,待爆炸過去后,要迅速迎著風流方向撤離到安全地點。
3、停電措施:
(1)發(fā)生災害時,由救災指揮部下令,通知井下中央變電所停止向事故區(qū)域送電。
(2)事故區(qū)電工應立即將采區(qū)變電所通往各工作面的電源切斷。
(3)恢復送電時,必須經沼氣檢查后,確認無超限,向指揮部匯報后,指揮部按照先送風后送電的原則,下令向指定地點逐級送電。
4、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井口、井底車場或井底大巷主要硐室發(fā)生火災撲滅不了時,由指揮部決定反風、停風或封閉等方法進行處理。
(2)采區(qū)主要進風巷發(fā)生火災時,可采取積極方法直接撲滅或短路通風,采掘工作面失火,用積極方法撲滅不了時,可用隔絕方法進行封閉。
(3)井下處理火災(或火區(qū))遇到沼氣、煤塵爆炸危險時,要在火災的進風口一面連續(xù)觀測沼氣濃度,同時抓緊封閉,設置防爆墻。
(4)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沼氣、煤塵二次爆炸的發(fā)生。
(5)當發(fā)生沼氣、煤塵爆炸通風系統遭到破壞時,應立即組織人員盡快恢復通風系統,如通風系統不能及時恢復,要派救護隊員向災區(qū)送自救器,搶救災區(qū)人員。
(6)搶救沼氣、煤塵或火災事故的遇難人員時,必須在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以救護隊為主搶救。
(三)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1、臨場處理:
(1)發(fā)生透水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并要在班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就地解決,堵住出水點,以免事故擴大,如果情況危急,水勢很猛,無法搶救,則應有組織地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撤離事故區(qū)到高地或地面。
(2)調度室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向礦領導匯報,并立即通知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進行搶救。
(3)發(fā)生透水后,應盡可能將水引到水倉,啟動全部排水設備,全力以赴派水。
(4)透水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盡快核查井下人員,如發(fā)現人員被水堵在井下,則應首先將水來源調查清楚,然后組織力量排水,排水時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四)冒頂事故的處理計劃或應急救援預案
1、當采掘工作面發(fā)生冒頂事故時,首先將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并向調度室匯報,通知救護隊前往救護。
2、處理冒頂事故危險,應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頂區(qū)周圍的支架,清除進出口通道的堵塞物,盡快接近堵人部位進行搶救。
3、冒頂后致使冒頂區(qū)域不通風時,應盡快設置局扇以保證冒頂后有足夠的風量,并要派人檢查該處有害氣體濃度。
4、如果冒頂后,堵人處風量不足,應利用局扇,鉆孔或管子向發(fā)生事故的災區(qū)送風。
5、處理大面積冒頂事故,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避災路線
當礦井發(fā)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和頂板事故災害時,人員逃生的避災路線,必須按照指揮部所指定的路線,并嚴格執(zhí)行《振興總廠育新煤礦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中有關規(guī)定。
救 災 指 揮 成 員 通 訊 聯 絡 電 話
職 務姓 名辦公室電話手 機
礦 長李建民
倪志強
牛鵬舉
安全副礦長賈保紅
生產副礦長晉 芳
救護隊隊長齊青山
掘進隊隊長王長明
開拓隊隊長董春生
李兆江
安技辦技術員王東兵
新井電話
老井電話
育新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