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信息督查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煤礦)
一、責任范圍
1.認真完成安全會議督辦信息采編、整理,不得延誤時機,影響效率。
2.加大督辦力度,全面細致地做好領導安排的各項安全工作督查落實,并將督查結果及時反饋領導。
3.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內完成的督辦事項,在相關會議上進行通報。
4.對于遲、漏、虛報安全辦公會等會議等督辦信息落實情況的單位,立即上報相關領導審查處理。
5.不斷提高洞察力、判斷力和分析能力,一絲不茍,嚴謹行事,嚴格審查核實信息和督辦事項內容,切忌粗心大意,敷衍了事。
6.加強自身學習,紀律嚴明,不講違反政策之話,不做影響工作之事。
二、考核標準
1.未及時完成責任范圍內工作任務的罰款100元。
2.未按領導交代完成相關工作的罰款100元。